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三)

更新时间:2023-07-13 13:06:52文/高考志愿库
bsp;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备注: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新生不参加我院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八章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适用范围:中职生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职提前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服务浙江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位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安校区(海宁市长安镇),毗邻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院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中职生源共计120名(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后核准计划为准),具体如下:

1、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数控技术专业各30名:面向应、往届机械类(简称机械类)中职毕业生招生;每个考生可报考2个专业。

2、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各30名:面向应、往届电子电工类(简称电子电工类)中职毕业生招生,每个考生可报考2个专业。

第六条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科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科类参加考试人数的70%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单考单招批次招生。

第四章招生程序

第七条报名条件:符合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职单考单招

报名手续的应、往届机械类、电子电工类中职毕业生,可报考我院。

第八条报名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要求,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10元/人,不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后两天内考生可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将报名费按照以下方式汇款至我院以下账号:

(1)支付宝缴费(推荐):缴费方法见我院招生网《招生动态》栏目。

(2)银行汇款至学院以下账号:

户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杭州农业银行浦沿支行

账号:045201040002231

汇款用途姓名+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注明高考报名号)

第九条报名方式:高职提前招生考试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具有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4日8:00?3月23日12:00间登录我院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第十条志愿填报:考生登陆学院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http://zs.zime.edu.cn)完成网上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机械类毕业生限报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和数控技术专业,电子电工类毕业生限报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招生对象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考生志愿以网络报名为准。

第十一条下载准考证:所有考生在4月1日8:00─4月3日16:00凭个人相关信息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凭缴费凭条(支付宝缴费的考生凭财务处发票)到准考证盖章处盖章。

第十二条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3日9:00?17:00(含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申请);

2、确认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3、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

(2)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申请表(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4)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

(5)《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

(6)符合素质特长考记分项目的各类材料复印件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特长考察记分证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要交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如果考生无符合我院记分条件的奖励事项,则无须填写申请表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

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第十三条综合素质测试

包括文化课考试和素质特长考察两部分。

一、文化课考试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方可参加文化课考试,缺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

1、时间:4月4日

2、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3、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

4、范围:单考单招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5、命题:由学院委托具备命题能力和资格的单位承担命题工作

6、阅卷与评分:文化课考试三门课程合计总分300分。由阅卷评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考生的评分结果报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7、若考生对文化课测试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13日9:00?14:00期间。根据高考成绩复核流程向我院提出复核申请,我院将依据程序进行复核。

二、素质特长考察

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5分。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5分;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5分。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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