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参与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和监督,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职提前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方案由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