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长安大学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类)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专业愿望强烈,立志成为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BD-CASTIC)、“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参加国家和各省级地理学会、地质学会、测量学会、地理信息学会、水利学会、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地球小博士”、“环保之星地理科普知识大赛”、“地球科学知识竞赛”、“地质知识竞赛”、“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6.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各省级科协主办或组织(发证单位为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省级科协)的全国、全省统一专项竞赛、科技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有与自主招生专业(类)密切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与拟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创造发明、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获奖证书及材料须上传扫描件和邮寄复印件,且须由所在中学复核并盖章确认。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入围合格考生数 | 分流专业 |
测绘类 | 20 | 前30名 |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
地质学类 | 20 | 前30名 | 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 |
水利类 | 20 | 前30名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合计 | 60 | 90 |
注: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
三、报名与初审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3月16日至3月22日。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
①《长安大学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②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家推荐信,证明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个人成果或发明、设计的相关论述或实物图片、视频影像(视频材料存储至一个空白U盘,按照“专业类+姓名”重命名存储)。
材料须于3月23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四、考核安排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6月10日(10:00至19:00,中午不休息)。
2.考核方式:小组面试。
3.考查目标:专业素养与学科特长、创新意识与创新潜质。
4.考核时间:6月11日。
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另行发布。
5.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原则
1.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网址http://125.76.215.86/html/409.htm),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