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彻底消除腐败,阳光招生
说到招生腐败,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秦春华的一段话耐人寻味:
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认为,制度设计是一个存在相互依赖关系下利益相关者多次重复博弈的过程。理解这一点的关键是,任何制度都不是静态的。不存在一经设定只需落实执行就可以万事大吉的制度。现实往往呈现出更为复杂多变的情形。由于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在制度施行过程中,各方利益相关者并不会按照政策制定者的立场和逻辑去行动,而一定会从自身目标出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方式。政策落实为什么经常会“走样”,之所以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原因就在于此。
基于这段话再来考量本次对自主招生程序的规范,我们会觉得愈加必要。此次调整,突出了规范完善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促进教育公平三方面的内容。在规范完善程序方面,对于自主招生的报名过程、中学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于自主招生考试的规范性,例如考试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抽签随机决定等进行了规范;对于自主招生的录取、考生投档资格审查等也进行了规定。在加强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共三轮次公示。这都加强了自主招生的规范化。
当然,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步到位解决所有问题,教育改革更是要充分考虑教育规律和中学、教师、学生的适应调整过程,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此次改革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些问题,理顺了自主招生政策,加强了自主招生的规范化,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在未来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探索完善。正如几位老师指出的,“大学要在高考后的两周时间内科学公平确定自主招生的人选,这对大学是一次考验。”
12年后再出发,大学适应人才选拔规律、推动科学选才的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