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相关学科成绩始终在年级名列前茅,且高中阶段获得过如下成绩之一:
(一)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二)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三)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四)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五)入选中国科协和教育部推出的“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中学生英才计划”)的学生;
(六)具有某一学科(专业)的培养与发展潜质,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省级及以上刊物)、出版专著、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非转让所得);或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与特长学科相关的国内外知名赛事、文化展演及科研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此类学生须提供相关学术成果、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自主招生选拔资格。一旦发现造假或成果非考生本人所为,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