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招生简章(四)

更新时间:2023-07-09 03:42:11文/高考志愿库
合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要求外,还符合下列报考条件:参加声乐类、舞蹈类、器乐类比赛和艺术展演获得县(区)级一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具有国家认定艺术考级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七级以上(含七级)证书。3、录取办法(1)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总分为200分。根据考试得分进行排序,若考生成绩不符合特长生要求,将按实际情况认定艺术特长生人数。(2)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需具备以下2个条件方可参加录取。(1)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且成绩合格;(2)参加省文化联测,三门成绩等级要求达到1C2D。(3)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0%,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4)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普通考生的相关考试和录取。八、生源基地校长推荐办法(详细要求见附件三)1、推荐中学范围江苏省内我院生源基地2、被推荐的学生条件(1)应届高中毕业生;(1)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1)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1)要求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2B2C及以上,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2B,且D不超过3门。担任班级学生干部优先考虑。若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或特长、技能特别突出者,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1)有不良记录;(1)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1)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3、录取办法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生源基地推荐情况,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生,参加由我院单独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后,优先预录取且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考生数不超过专业计划的10%,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推荐生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可正常参加普通考生的录取。九、日程安排根据省下达的单招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和我院实际情况安排,我院将通过招生网发布通知。
时间内容
1月10--15日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20日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
1月31日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体艺类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各类证书证明扫描件等报考材料至指定邮箱并确认。
3月21日体育、艺术特长生来校参加专业加试和面试。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生来校参加专业面试。
3月30日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月23日在我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安排。
4月25--26日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4月28日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4月30日确定预录取名单。获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和各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职责,做好综合素质测试和特长生加试,提供单独招生工作各项保障,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最终考核结果,由招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十二、违规处理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十三、相关事宜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2、一经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我院将不再接受考生自愿放弃的申请。3、因部分城市地铁行业专业人

自主招生,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单独自主招生4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