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自主招生考试招生对象、院校范围及计划情况
(一)招生对象。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院校范围。单招自主招生考试院校包括: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2所,其他院校46所(名单附后)。
(三)招生计划。各单招自主招生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招生总计划的一半,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各单招自主招生院校不得再做任何调整变更,要严格按照单招自主招生计划执行,禁止超计划录取,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录取备案,对未完成的单招自主招生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四)申报材料。各单招自主招生院校须于1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应包含简章内容)和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