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填报我校。
3、按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七、附则
1、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办法》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编:518055
电话:0755-880105000755-88010507
传 真:0755-8801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