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506号)精神,现就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与分值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关于“从2013年起,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要求,,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50分。考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其中必考项目1个,自选考试项目2个,每位学生应参加3个项目考试。必考项目20分,两个选考项目各15分,合计5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每位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
(一)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二)选考项目: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不再作为选考项目)、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考生任选两项(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成绩评定与标准
(一)考生每项考试成绩当场公布。三项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入电脑并公布总分值。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同时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二)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对选考一分钟跳绳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中没有收录的项目,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执行。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鼓励各校把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
四、考试时间与规则
(一)各区县自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