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特长生、招生学校之间协商报考、招收意向。通过统一专业测试的学生,按照招生项目与学生报考专业一致的原则,向有关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提出拟招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试进行校级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要公开、公正、透明。通过市级专业测试的资格考生,可参加不同特长生招生学校的校级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合格且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在“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应栏目中必须填涂与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
5.招生学校未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转为统招生招生计划。
(二)三区四县特长生录取工作
三区四县体育、艺术特长生由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录取,经本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上报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区四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只能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录取
八、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一)落实工作责任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中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级教育部门及考试部门、有关学校要落实工作责任,主动配合教育督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二)建立公示制度
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市、区县中招办负责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的招收项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向社会公布,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组建巡查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三)完善诚信制度
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区县教育部门要与有关学校、教师、学生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在招生学校资格认定和特长生资格认定、测试、录取等环节中缺乏诚信的学校和个人,由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四)加强招生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本校毕业生宣传体育、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