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和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二、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即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综合评定。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由体育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
考试项目:
1.1000米(男)800米(女)
2.立定跳远
3.单杠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选一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选定)
三、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50分,记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以等级(A、B、C、D)方式呈现,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占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
体育考试成绩用计算公式表达为:
体育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绩?统一考试成绩
(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体育课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采用A等(优秀)为100-90分,B等(良好)为89-75分,C等(及格)为74-60分,D等(不及格)为59分以下四个等级的方法评定(具体量化标准见附表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上一年9-10月份进行,由学校根据学生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具体量化。
平时考核成绩计算用公式表达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