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解读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细则

更新时间:2023-07-13 07:35:56文/高考志愿库

东方网2月10日消息:上海市教委近日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本市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上海市教委基教处有关负责人近日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据介绍,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市从2009年起,试行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在浦东等8个区县内全面试点、在黄浦等9个区县部分街镇试点开展。在此基础上,试点工作将扩大到上海17个区县所有街镇,全面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配套服务,解决少部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问题。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具体办法如下:一是将进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11日本市开展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二是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并在孩子就读学校填写《回户籍地(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示例1

小明(化名)今年即将进入小学读书,他家户籍在本市A区,而实际居住在本市B区,小明妈妈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B区就近入学。于是,小明妈妈在4月11日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B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办理入学信息登记。

登记时,小明妈妈确定了在居住地B区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得更改。之后,B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小明居住地对口的小学登记入学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小明可以进入该校就读;如登记入学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统筹安排小明进入B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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