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据悉,今年职业学校志愿设置有一定调整,首次启用平行志愿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
“3+4”本科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志愿学校。其它招生类别学校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且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应届考生可以选报各类职业学校,志愿修改不限次数。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29日,未被录取的应届考生可以选报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职业学校。第三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2日?26日,未被录取的应届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可以选报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职业学校。
【11所学校招生11550人】
,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1所,95个招生专业点(不含技工学校),计划招生11550人,共有5个招生类别,分别是中职与本科“3+4”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技工教育。
【录取政策】
职业学校录取工作以全市为一个录取单位,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技工学校的先后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3+4”本科志愿录取。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须达到全市考生的前50%,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如计划未录满,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成绩位次可在5%内适当下浮。
其他类学校志愿录取。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其它学历类中职和技工学校一般不设录取分数线。若需设定录取分数线,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提前公告。
面试要求。报考“3+4”本科师范类专业和五年制高师,须参加所报考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方能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可登录所报考学校网站查看)。
录取时间安排。分四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录取“3+4”本科学校及专业。设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录取时间为7月6日,7月7日公布录取结果。
第一批次。录取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学校及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12日。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7月22日公布未录满的学校招生计划余额。
第二批次。录取有招生计划余额的职业学校及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8日。8月10日公布录取结果,8月22日前公布未录满的学校招生计划余额。
第三批次。录取有招生计划余额的职业学校及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27日。
【优惠政策】
一是免学费政策:全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是资助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0%确定。
三是收费政策: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住宿费,普通宿舍每生每学年500元,公寓每生每学年600-1200元。民办学校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