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含征求志愿)采用动态口令卡加密方式统一在网上填报。发布中考成绩后,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填报个数(共7个)如下:
提前批次(2个):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1个;师范学校,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中职学校除外)1个。
第一批次(2个):四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班。第二批次(2个):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班、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专业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
第三批次(1个):中等专业学校中职专业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和中级技工班。
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修改权限立即关闭,最后生成的信息即为确定志愿,任何人不得更改。
考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三)投档办法
1.投档顺序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其中提前批次先投放指标生志愿档案。
2.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各类学校投档控制线。
3.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1。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依次投放后续志愿档案。如尾数同分超出1∶1投档比例,将同分档案全部向招生学校投出。
对降低投档控制线的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
降分投档时,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新投档。
4.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投档结束后,招生办将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信息,并对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再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