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会事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区)、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盐城市教育局
2月11日
《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关于“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要求,制定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学校体育教学,引导和激励学生重视体育锻炼,帮助学生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健康水平。
二、考试原则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与学校体育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体育工作。
三、成绩评定
,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与文化分合并计入中考总分。体育考试成绩评定以现场测试为主,对因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或因普通伤病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实行免、缓考政策。
(一)现场考试
1.考试内容。我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包括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类,其中必测项目4个,分别为50米跑、掷实心球(2?)、立定跳远、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选测项目: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篮球运球、1分钟足球脚背颠球、游泳、一分钟排球垫球等,学生可在选测项目中任选1个项目参加考试。每名学生应参加5个项目的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8分,合计40分(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今后,体育考试的内容将依据国家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2.考试组织。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市、县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
所有参加中考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