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理科实验考查实施细则
为评价检测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的实验操作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同时也为了促进初中实验教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查对象
长沙市城区2017届所有初中毕业生。
二、考查内容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教材中的学生实验。着重考查学生的动手操作、独立设计、记录和归纳以及书面表达的能力。
市教育局于4月2日将考查所需实验仪器材料在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http://www.csedu.gov.cn/zz/index.html)“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三、考查方式
理科实验考查采取全市统一插标和学校自行组考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考查时间
全市插标和学校自行组织考查工作统一在4月6日?4月23日进行,每个学校全市插标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五、考查程序
(一)市插标小组考查程序
1.确定插标对象。市插标小组组长根据学校2017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册(中考报名结束后下发)随机抽取54名学生(中考报名人数不足54人的,按实全员参与)作为插标对象。被抽取的54名插标对象,在考场工作人员的组织下,交验本人学生手册,确认其身份。
2.打印名册。教务处按要求打印4份插标学生(54名插标对象)的成绩册(格式见附件),1份用于组长抽题,3份分别用于物理、化学、生物考室中市插标成员评价与登分。
3.抽取考查批次和试题。经确认后参与抽样插标的54名学生,由学校集中在备考室,市插标小组组长组织进行抽签、确定考查的批次和试题。考查分三批进行,每批18人。
4.参与测评。按照抽签确定的考查批次和试题,54名插标学生依批次6人一组,分别进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进行实验考查。每一组考查时间为20分钟。考查过程中,学校分别派专人负责三个实验考室的联络,市插标小组测评人员负责组织学生理科实验测试,并监督考查测试全过程。
5.确定学校插标的结果。54名插标学生测评结束后,市插标小组根据理科实验考查评分标准,给出参加插标学生的实验考查等级,并以此考查等级为依据,确定该校学生理科实验考查的各等级比例。
6.核实与上报。市插标小组组长将考查结果反馈学校校长,由校长核实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查结果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校,一份由插标小组组长于当天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二)学校自行考查程序
1.跟踪培训。市插标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也是对学校自行组考测评人员的培训过程。参与2017年初中毕业生理科实验考查的学校自行组考测评人员,应在不干扰市插标小组插标工作的情况下,观察本校插标过程,熟练掌握实验考查的办法及评分标准。
2.组织考查。市插标工作结束后,学校参照市插标小组的考查方法,两天内自行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班学生进行实验考查,参与了市插标的学生不再参加学校的实验考查。
3.结果表达。(1)学生实验考查成绩满分20分,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20?18分为A;17?16分为B;15?12分为C;12分以下为D。(2)学校自行组织的学生考查结果不能超过该校市插标确定的等级比例。
4.上报成绩。(见成绩管理)
六、成绩管理
(一)成绩登记与管理
参与抽样插标的学生成绩以及学校插标的等级比例由插标小组在《2017年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理科实验考查插标学生成绩册》《2017年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理科实验考查插标结果报告单》(见附件)上登记,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校,一份由插标小组组长于当天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二)成绩录入及上报办法
学校将所有初中毕业学生(含插标学生和学校自行组考的学生)考查成绩于4月24日?4月25日导入到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云平台。
七、人员选聘
全市城区分7个插标小组,插标小组成员由各区教研室(教科中心)和各初中学校按统一要求推荐。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由中招办审核确定。正式选聘参与插标测试工作成员均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八、学校准备
(一)人员准备
1.理科实验考查前,学校要召开初中毕业班班主任、相关任课教师、实验员和初中毕业生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做好考查准备工作。
2.学校要认真组织本校实验操作考查人员参与市插标考查的培训工作,了解掌握实验考查的形式及评分标准,但不得干扰市插标小组的正常考查。
3.学校要抽调专人负责实验仪器的准备,确保实验考查正常进行。
(二)场地、器材准备
1.场地准备
学校提前做好备考室(供学生抽签和待考休息)和3间实验考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各1间)安排,在考室前门张贴好考室名称,考查区划定警戒范围。
2.器材准备
(1)每一实验考室各准备好8套(学生考查6套,2套备用)实验材料。包括:仪器、设施、药品等。
(2)每一实验考室同时安排6名学生进行操作考查。学生位置按照3人一竖排,分别安排在实验室的第一竖排和第四竖排。
(3)学校要及时按要求做好理科实验考查的仪器准备,每科每道试题要保证6名学生同时测试使用。
九、具体要求
1.考查学生应文明礼貌,服从安排,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备考室,进入考室后按章操作,不随意乱动和损坏仪器设备,待考查完毕教师允许离开后考生才能离开。
2.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与考查的学生,学校必须出示市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抽查测评学生前交市插标小组组长审核、备案。
3.学校要加强安全保卫,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测试人员和参加测试的考生凭测试工作人员证和学生手册进入测试场地,杜绝无关人员的干扰。
4.
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可行的考查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
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