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年武汉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7-14 03:29:45文/高考志愿库

湖北武汉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保证考试信度和效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要求和实验教学要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范围及方式

1.考试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做实验,具体内容详见附1。主要考查学生对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

2.考试方式:学校测查与全市统一考试相结合。

三、考试时间及结果运用

根据考试性质要求,凡我市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考试。

1.4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就考试范围所列实验组织测查,考试成绩作为每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相应维度“关键表现”的评价依据。各学校要将测查安排报区教仪站备案。

2.4月12日—17日,全市统一组织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重要依据。即: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普通高中降等录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考试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全市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要认真核实学籍,确保所有学生都参加考试。

2.根据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和全市统筹安排,每生收考试费14元,由学校向学生收取,交各区实验技能操作考试

办公室集中管理,市、区统筹使用。

五、考试命题与制卷

命题工作由市教育条件处会同市教科院组织。命题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将实验器材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器材整理等实验过程进行量化,制定成为评分标准和细则。命题注重物理、化学和生物3科试题的关联度和难易度,科学组合,合理搭配。

试题从考试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各2个,组成3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理、化、生实验各2个。

4月9日,各区站到市教育条件处领取考试试题。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安排

1.设置原则

考点设置,农村初中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中心城区要相对集中。各区须按照附件2所列内容要求将考点设置基本情况表于4月9日前报条件处备案。

2.基本条件

(1)考点须具备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且仪器设备达到部颁标准“基本”类要求,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考试需要;学校实验室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齐全。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耗材管理规范。

3.人员配备

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应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检录员2名,负责考生的抽签与排队;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成绩登录员2人,负责考试成绩现场登录。

4.考点布置

(1)环境整洁、安静,安全保卫条件好。 “全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XXX中学考点”横幅悬挂醒目,考室内“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张贴规范。

(2)设立有考务信息栏,考室安排示意图张贴醒目。

(3)实行封闭管理,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

(二)考室安排

1.分学科设置考室,每个考室对应一个学科,考室数量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

2.每个考室设考室负责人1名,负责本考室考试纪律,处理突发事件;设监考人员6名,负责相关考试工作和考试成绩的评定,监考教师安排须尽量回避本校教师。

(三)考试流程

考生持准考证以校为单位按通知的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然后以24人为一组进行抽签后依次到相应的考室考试。理、化、生每科实验操作各10分钟,考试时间总共30分钟。

(四)成绩评定

每科试题满分为100分,依考查点分布若干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得分60分以上者,该科成绩为及格。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均为及格者成绩方为合格。

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个人申请,学校签章确认到区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4月20日前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一次性补考。

(五)成绩登录

考点负责按《武汉中考网上报考系统》现场进行成绩登录。各区教仪站将不合格、缺考及未报名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七、工作要求

1.为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郭琳副局长任组长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基教处、监察室,市招考办、市教科院、市教育条件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市教育条件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2.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各区教仪站要加强与教研、招考办等部门协调,组织好实验技能操作考试评卷、监考、成绩登录等培训工作。

3.考试期间,我局将派出巡视组,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区教育局要派巡视员深入到考点,加强巡查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发展,培养体育、艺术人才,满足学生体艺特长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经研究决定,武汉市继续在特色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高中学校

1.体育特色高中名单(15所)

育才高中 建港中学

弘桥中学 东湖中学

钢城四中 钢城十四中

马房山中学 关山中学

蔡甸区实验高中 吴家山四中

汉南一中 黄陂六中

新洲区阳逻高中 武汉开发区一中

常青第一中学

2.艺术特色高中名单(37所)

武汉二中 汉铁高中 市实验学校

育才高中(美) 市育才美术高中 市六十八中

市十二中(美) 市十一中 市十七中

市二十九中 市二十三中(美) 弘桥中学

市建港中学 市三十九中 湖大附中

水果湖高中 华师大一附中 三角路中学

市十四中(美) 东湖中学 关山中学

长虹中学(美) 马房山中学 市四十九中

武钢三中 钢城四中(美) 钢都中学(美)

钢城十六中(美) 武汉开发区一中 武汉开发区汉阳三中

蔡甸区实验高中 汉南一中 江夏区实验高中

吴家山中学 黄陂六中 新洲区城关高中

常青第一中学

注:“美”指单设美术特色

二、特长生资格认定办法

(一)免试对象

初中学段内参加市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5名,集体项目(田径)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免于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直接获得特长生资格。

(二)测试认定

参加测试认定条件:在初中学段内,未获市级奖项,但获得区级比赛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奖)及区级田径运动会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队员,志愿报考特色高中相应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者方能取得特长生资格。

三、免试认定手续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在本校或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申请免试并填写免试登记表。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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