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育考试时间
2017年中招体育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为4月18日至27日,进行项目三、项目四的考试;第二阶段时间为5月9日至16日进行项目一、项目二的考试。每天上午开考时间为8:00,下午开考时间为14:30。报游泳项目的考生第二阶段的考试由市招办根据全市情况统一安排考试。每个阶段体育考试期间,考生应于半天内完成两个选考项目考试后成绩方可认定有效。因故未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于5月31日到市招办指定地点参加一次补考。
四考务工作
(一)考点设置
各考区以相对集中、照顾偏远学校、有利于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为原则设置考点。各区设置考点数见附表2。
1.考点的设置条件
体育考试地点设在交通方便,水电设备、体育设施设备齐全且能容纳一定考生数量的学校,具体条件如下:
(1)至少承担2000名左右考生的考试工作;
(2)拥有周长不少于400米、道次不少于6个的标准塑胶田径场;
(3)拥有一块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水泥硬地或塑胶场地,适于篮球(运球过障碍)考试;
(4)拥有1.20?1.40米不同高度的稳固安全低单杠若干副,同时设有2.2米和2.5米高度的稳固安全高单杠各一副;
(5)拥有草坪或人工草坪适于足球(运球过障碍)考试;
(6)拥有较大的室内体育馆,可进行部分项目测试,或在雨天时作为考试场地;
(7)部分考点拥有长度50米的室内游泳池;
(8)以上的设施场地应相对集中,电力设施方便、安全;能够提供辅助考试设备(主要考试设备由市招办提供,考点校负责接运)。
2.考点设置的程序
欲申请设置考点的学校应于3月20日前向考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场地设置平面图及考试安排等相关材料。考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统筹安排按附表2设置考点数量,后填写《厦门市2017年中招体育考试考点设置申请表》(见附表3),于3月23日前报送市招办。经市招办复核通过的考点可确认为2017年体育考试考点,由市招办于3月31日前公布。
未设置为考点的学校的考生及社会报名点的考生在考区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裁判和仲裁
1.考试裁判人员的设置、选聘与培训全市设若干个考试裁判组,每组设总裁判1人、副总裁判1人,依项目设项目主裁判1人,裁判员若干人,裁判分组由市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安排在裁判工作单位所在区参与裁判工作。
考试裁判由市招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及监察室、市教科院组织抽调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考试裁判工作。市招办将根据考点实际情况选派赴考点的裁判,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应服从大局,督促本单位被抽调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工作。
2.考试仲裁人员的构成及职责
考试仲裁组由考区负责召集,组长由考区总主考或副总主考担任,成员由考点主考、市区巡视员、总裁判、考点副主考组成,负责对体育考试实施过程中的偶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填写相应记录报市招办。
若仲裁小组无法处理或无法构成统一意见的,考区应将偶发事件情况立即报市招办处理。市招办无法处理的,应报市中招领导小组裁定。
(三)考试过程组织
1.考试项目的报考
体育考试项目报考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报考项目。
2.考前准备
各考区应做好本考区各考点考试顺序的合理安排,并报市招办。市招办统筹后于4月12日前公布各考点体育考试时间。
各考点应于考前一周完成本考点考务工作手册编排,报送考区并由考区集中报送至市招办。同时应完成全仿真模拟考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正式考试顺利进行。
考试前一天,考点后勤人员应将考试场地清理干净,设置好各项标志,按要求确保电源安全供应。
3.考试项目测试细则及考试流程
按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下发的《2017年厦门市中招体育考试项目测试细则》,市招办下发的《厦门市2017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手册》(含应急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