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高职,体育、艺术类院校)
在考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按升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投档分的60%(即330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以第一志愿学校、专业一次性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即198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高职院校可根据生源情况,与南平市教育局协商确定五年制高职录取线。
五年制高职录取办法若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相悖,则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一式四份,经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审批盖章后,由招生学校将其中两份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核盖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加盖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