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缴费
免收中考报名费。
四、有关要求
(一)中考报名工作时间紧、环节多、任务重。各报名点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按照报名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确保在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保障到位。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提高认识,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各校务必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同志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培训,优化服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报名点学校要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宣传有关政策,耐心做好组织、督促和服务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按时报名。
(三)要建立健全并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签字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考或让其提前毕业离校。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发生,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责任。如因故导致报名人数小于在籍人数的,学校应以公文形式对未报名学生情况进行专题说明,学校校长必须在报告上签字,上交市教育局招生办。
(四)各报名点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把好报名关,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对中考报名的审核工作力度,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