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相关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是评价学校理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我市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为确保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由市中考和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积极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职责分明,规范操作,精干高效,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完成。
二、考试对象、内容、方式
1、考试对象:凡是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历届毕业生(含三县)都必须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考试内容: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教材(人教版)规定的学生必做实验,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
3、考试方式: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统一考试时间、统一成绩运用。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印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市、县教育局负责本地区的组织报名,确定考点,培训监考人员,组织实施考试和登分。三县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高考志愿库及历届生的报名人数务必在4月15日前报市教育装备中心。今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分物理、化学和生物三个学科,由考生临考前随机抽签,确定考试学科和考试题目,满分15分。
三、成绩运用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结果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同时作为实证材料运用。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记入中考录取总分,并用于高中录取。
四、考点及考场
1、市、县按报考人数和学校布局合理划分考区,确定考点(三县可把考点全部设在县城)。考点学校实验室建设必须达到规范化要求,教学仪器配备须达到省颁一类标准,有熟悉业务的理、化、生专职实验员和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考试中出现的偶发事件和突发事件要有预案。
2、每个考点设五个考场(物理、化学各二个;生物一个),三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考点至少每学科设一个考场,每个考场设24组分组实验。
3、新设考点须经市教育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