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参数
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元
社保缴纳基数下限:3896*60%=2338元
社保缴纳基数上限:3896*300%=11688元
综合保险:3896*60%*12.5%=293元(政府固定基数)
上海大城镇保险缴纳比例
公司承担:37%(养老保险22%;医疗保险12%;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0.5%;工伤保险0.5%)
个人承担:11%(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生育保险0%;工伤保险0%)大城镇保险:2338*48%=1122元
上海小城镇保险缴纳比例:
公司承担:25%(养老保险17%;医疗保险5%;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0.5%;工伤保险0.5%)
个人承担:0
小城镇保险:2338*25%*12.5%=585元(政府固定基数)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上海市将按照“1+1+0.5”模式调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具体的调整方案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调整后,社保缴纳比例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29%、13%、2%、0.5%和1%,其中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分别为21%、11%、1.5%、0.5%和1%。
上海市调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后,可为企业一年节省下135亿元。举例来说,假设某企业共有200名职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每月社保缴费基数也假设为6000元,那么按照原来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该单位每月需缴纳社保费用为:35%×6000×200=42万元;社保缴费基数下调2.5%后,该企业每月缴费为:32.5%×6000×200=39万元,一年节省了36万元,下降了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