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征兵负责人就征兵有关政策进行解答

更新时间:2023-07-16 20:52:49文/高考志愿库

编者按:“男儿何不带吴钩”,这是一种境界;女儿“有志挥金戈”,这是一种理想;“危难关头挺身出,顶天立地真英雄”,这是一种价值……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掌握应征入伍的政策法规,增强保家卫国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记者专门采访了县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县人武部政委何志良,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进行解答。

问、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请问今冬征兵工作在时间上是如何安排的?

答:今冬征兵总体安排与往年基本相同,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征兵准备阶段,目前已经展开,到10月底结束,主要完成报名、目测初检等工作。第二阶段为体检政审阶段,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底结束。第三阶段为审批定兵阶段,从12月1日开始,上旬完成审批定兵,中下旬组织新兵运输,到12月底基本结束。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同时,征接兵方式改革继续深化,由接兵改为领兵、送兵。

问、今冬征兵的征集对象主要是哪些?

答:男青年,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底年满18至20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年龄为底年满17至19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问、女兵征集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年女兵征集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自起,女兵征集就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今年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征集,有参军意愿的女青年需要重点关注三条:

一是网上报名。所有参加应征的女青年必须网上登记报名,有应征意向的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截止时间11月5日18时,逾期不补报。

二是初审初检。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和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三是综合素质考评。省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考评组,采取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等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办法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问、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后可以享受哪些基本优待政策?

答:优待政策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征兵办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享受军属待遇。二是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本人在部队领取每月一次的津贴费,退伍时有一定数额的退役补助金;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今年起我县优待金为9729元。三是我县负责接收的城乡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可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退役士兵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工种),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其培训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受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问、征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应届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问、关于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总参、总政、总后近期联合下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对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军官的对象、条件、计划、考核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考虑到大学生士兵中三本学历占一定比例,特将大学生士兵题干的学历层次作了微调,把以往的二本学历门槛调整为以二本以上为主,把少量特别优秀的三本毕业生士兵也纳入提干范围。

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问、拒服兵役会不会受到处理?

答:《兵役法》规定,履行兵役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3~5万元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入伍前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入伍后拒绝或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不得恢复学籍

问、如果遇到征兵方面其它不明白的问题应向谁咨询?

答:可以向县征兵办公室和乡镇(街道)的武装部咨询,县征兵办咨询电话:0575-8602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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