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征兵工作全面开始在校大学生取消缓征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19 03:51:17文/高考志愿库

记者近日从全市征兵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征兵工作有不少新变化。

兵员文化程度要求更高

为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实现人与先进武器的有机结合,注重发挥高等教育资源优势,市政府、军分区研究确定,今年我市的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达到30%以上,初中生征集比例力争降到5%以下,全面实行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为激励高学历青年入伍,今年市直和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全面启动,目前市直和多个县市区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工作已经结束,考录比例在2.5:1左右,比社会上未当过兵的人员录取比例高10倍还多。其他至今还没组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县市区,市政府要求10月底前组织完毕,以激励高学历

青年参军入伍。据了解,今年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都落实了同等条件下加总分10%的规定;报考公务员,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两年。

城镇农村征集比例不作限制

今年我市对所有退役士兵全面实施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包括原来不享受此政策的农村籍户口青年,积极实施退役士兵推荐就业、自主就业、扶持就业。城镇入伍青年不再实行指令性安置,因此对城镇青年和农村青年的征集比例,今年我市不作限制。据了解,在《兵役法》没修改之前,我市城镇青年征集比例30%左右,而我市城镇人口接近50%,大批城镇有志青年因城镇征集比例小于城镇人口比例,而不能应征入伍。这个问题今年我市将彻底解决,城镇青年与农村青年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定兵原则主要依据文化程度,只要是体检、政审合格的青年,文化程度高的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城镇青年入伍数量不受户籍限制。

在校大学生取消缓征规定

依据修改后的《兵役法》,今年我市将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取消缓征规定,男性在校学生入伍年龄放宽到22周岁,女性在校学生入伍年龄放宽到20周岁。与往年相比,在校大学生与其他适龄青年一样,应积极响应祖国号召,履行自己的兵役义务。考虑到在校大学生的学业尚未完成,市征兵办公室明确表示,只要在校大学生符合征集条件自愿报名入伍的,可以批准入伍,但我市倾向于多征集高职(专科)毕业和刚入学的学生。对处于实习期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刚入伍的学生来说,能最大程度减少参军入伍对学业的影响。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入伍,我市积极落实在校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有关规定,协调驻济宁的高等院校及时申请和拨付每年约6000元的补偿金,在保留学籍、退役复学、专升本、本考研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都给予优先优惠。

女兵实行网上报名和依分排序

今年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女青年的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有入伍意向的女青年可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为防止人为因素干扰,今年女兵征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没有参加过高考的不能注册,报名系统将按照各地市体检任务数的6倍左右,依照高考分数进行自动排名,根据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更加公正、公开和透明。

全面发放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为贯彻落实修改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今年,军队对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包括农村籍退役士兵在内,按照每服役一年发放4500元的退役金,离开部队前退役金发放手续办理完毕;退伍后回到地方,从今年起,我市对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含农村籍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发放4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谋职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情况,我市将适时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记者从全市征兵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八一”前后,我市各县市区都组织了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平均数额在8000元左右,具体按照不少于各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正在西藏服役的按当地优待金标准的2.5倍发放,正在新疆等高原地区服役的按当地优待金的2倍发放。应届大学生到西藏服役2年,把义务兵优待金、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学费补偿、部队津贴等各种经济补偿加在一起能领到10万元左右,在内地服役2年的高中生或初中生,加在一起也能领到5万元左右。这还不包括政府出资,让退役士兵免费享受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在内。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目的就是让适龄青年参军入伍在政治上有地位、发展上有前途、经济上不吃亏。

探索尝试从党政机关、企事单位员工中征兵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要求,今年我市将首次探索尝试从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员工中征兵,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参军入伍的员工,在服现役期间,各单位应保留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退伍后允许复工复职。在服现役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报考军校、提干、义务兵优待金、学费补偿代偿、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目的是让参军者放心入伍、安心服役。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支持所属人员参军入伍,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以调动所属员工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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