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征兵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10 21:48:59文/高考志愿库

13日上午,记者从临沂市征兵办公室获悉,为推进征兵信息化建设,规范征兵工作程序方法,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确定今年起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辅助开展征兵管理工作。13日,各级征兵电视会议分别召开,至此临沂市网上征兵工作全面启动。

具体程序办法如下:

(一)登记报名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申请当年缓征的可只进行兵役登记。其他青年可在8月1日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高校、企事业武装部,简称基层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三)预征管理基层武装部在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进行初审初检,择优推荐预征对象,加强平时预征管理,做好征兵准备。县级征兵办公室登录征兵网下载打印登记报名人员花名册,下发至基层武装部,根据推荐情况在网上确定预征对象。

(四)体检政审县级征兵办公室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体检后的3日内网上录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须注明简要原因,待复查的要及时组织复查。县级征兵办公室网上确定政审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政审完成后的3日内网上录入政审结果,不合格的须注明简要原因。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择优确定双合格青年为预定兵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并按规定进行现场张榜公示。网上预定兵要在新兵批准入伍之日起的5日前完成。

(六)受理咨询举报公民可网上向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咨询或举报应征情况。收到咨询或举报的兵役机关,应按照规定对反映问题予以及时答复或查处,并网上反馈处理情况。女兵征集和士官直招工作参照以上程序进行,具体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山东省网上报名的青年已超过4.5万。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可以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申请当年缓征的可只进行兵役登记。

年征兵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5日,符合应征基本条件的应征青年,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

附:征兵政策规定

一、征集任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征兵任务,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的数量执行,各地征兵具体的任务分配要以常住户籍人口数量为依据,按照兵役负担相对合理的原则,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可适当增加征集任务数量,高校集中地区提高大学生征集比例,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多征集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遭受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适当减少征兵任务。

二、征集时间

征兵工作从8月1日全面展开,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三、征集对象征

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工作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其在校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原则上按照此规定办理。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量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四、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五、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七、征集经费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的经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予以保障。请各地、各部队按上述规定和要求,安排部署今年征接兵工作,具体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征兵命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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