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做好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08 08:56:47文/高考志愿库

辽阳校区党委,沈阳校区机关党委,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国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沈阳市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军队现代化建设输送高素质合格兵员。现就征集大学生新兵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全日制在校生年满17周岁以上,男生年龄不超过22岁,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4岁、专科生不超过23岁;女生年龄不超过20岁,应届生不超过22岁。

2.学业要求:考试课挂科不超过2科,总计挂科不超过5科。无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只要本人自愿,均可应征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从即日起至11月5日

女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学校武装部登记备案。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

二、征集程序、体检条件和政审办法

(一)征集程序

征集在校大学生工作,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院推荐、体检政审、审批定兵的程序进行。学校武装部负责组织学生应征报名和初审摸底工作,确定上站体检人员名单。应征学生的体检和政审工作由铁西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公安部门组织进行,学校武装部和公安处承办。

(二)体检条件

男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0)kg)。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不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3厘米,或经手术处理不影响军容,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

同时要求应征青年无传染病、无艾滋病、无慢性病、无吸毒史和无精神性疾病,除此还要进行B超、心电图检查和心理测试。

(三)政审办法

政审标准:应征学生政治历史清楚,符合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对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言论、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刑事拘留等违法乱纪行为的,一律不征集。特别是对党和*不满,思想消极庸俗,参加过“法轮功”组织以及有流氓和打骂斗殴、犯罪前科的人员,坚决不征集。

政审办法: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所在学院对其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公安处在学院初审基础上,对其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政治情况进行核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辽阳校区由其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学校负责将综合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合审查意见”栏。

对入伍为政治条件兵的,还将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三、学业安排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教务部门、相关学院尽量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学生应征入伍后,其学籍保留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自学原专业课程,经本人向教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后(需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准假)可以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

四、相关政策

(一)国家和省相关政策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1.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1)对入伍的高校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2)应征入伍的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资助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资助。

2.学业安排和退役后复学政策。

高校在校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选择复学的,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它专业复学;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待毕业后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退役高职(专科)学历士兵,经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本科;参加专科升本科考试的实行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退役普通本科学历士兵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二)沈阳市相关政策

1.服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间,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其家庭优待金,沈阳市户籍在校大学生优待金标准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非沈阳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享受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优待金标准。

2.经济补助。沈阳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由沈阳市和所属各区、县(市)政府发放经济补助,标准为63000元。

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选择继续服役的,享受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有关优抚待遇。

3.就业扶持政策。

(1)考录公务员、招聘教师和事业单位岗位。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拿出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沈阳户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在招聘教师时,优先录用师范类、具备教师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时,将安排一定数量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2)自主创业。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择自主创业的,享受辽宁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创办的企业优先进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孵化基地,免费享受基地提供的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实习实训等各项服务。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至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退役士兵创业的典当融资,典当行对创业者免收典当综合费用,对免收的典当综合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27‰的月综合费率给予一次性补贴,综合费用补贴的当金上限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费用。

(3)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由市、区(县、市)统一组织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就业培训档案,加强就业对接,通过定向培养、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

(4)办理就业、户口迁移手续。毕业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一年内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落实工作单位后,全市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及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户口迁移手续。

(5)实行实名制管理。市、区两级安置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建立退役士兵接收、培训、经济补助、自主就业、创业、安排工作等工作全程的“一对一”实名就业数据登记库,保证退役士兵得到实名制的就业服务。

(6)开通咨询窗口和热线。开通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退役士兵政策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优先对退役士兵实施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活动,组织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的专项援助行动。

(三)部队待遇

1.选拔军官。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5] 10号)规定,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具有二本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和表现优秀的三本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符合总政关于提干有关政策的,可以直接提拔为现役军官。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提干计划。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入伍满1年半,年龄不超过23周岁,表现优秀的,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2.选取士官。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首次授衔时,大专毕业生定为下士第2年,工资标准为下士4档(工资标准为2300元左右);本科毕业生为下士第3年,工资标准为下士5档(工资标准为2400元左右)。

在校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时,优先于普通士兵,初次选取为士官时,定为下士第1年(工资标准为2100元左右)。

3.生活待遇。

(1)服义务兵的待遇。义务兵在部队第一年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0元,第二年发放600元,驻西藏等艰苦地区的义务兵发放地区补差。吃住、服装免费保障,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金9000元。

(2)选取士官后的待遇。我军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初级士官2100至3000元,中、高级士官3400元以上,同时享受免费医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士官退出现役后,服役满12年的中、高级士官转业由国家负责安排工作;服役满30年或年满50岁的高级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军。

五、有关要求

(一)从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全校各相关部门和各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重视新兵征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把这项关系军队质量建设和应征大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

(二)党团组织部门要认真了解应征学生在部队的表现,已写入党申请书的应把该生在校和在部队的表现连续考察,优先推荐发展那些符合条件的退伍学生入党,做好退伍返校学生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宣传部门要大造声势,通过学校广播站、校园网等媒体和校报、宣传栏,认真搞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要按规定搞好应征报名学生的政审工作;纪律监察部门要做好征兵期间的廉洁工作,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自律监督;教务部门要妥善做好大学生入伍后的学籍管理和退伍返校学生的恢复学籍工作;财务部门要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管理或结算工作,对退伍复学学生要及时核对学费收邀情况;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三)凡自愿报名应征的学生,在体检、政审合格后要写出自愿应征入伍保证书,其中要特别注明“本人系自愿入伍参军,志愿到条件最艰苦的地方去”、“因自身主观原因造成退兵现象,一切后果自负”等条文。家住沈阳地区的还应有家长签字。

(四)各党总支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做好征兵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今年政策调整幅度较大,要为学生讲清讲透,积极鼓励和支持在校大学生参军报国,尽可能多地把勇于献身国防建设事业的大学生征集到部队。

中共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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