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夏季征兵工作开始推出三项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7-10 23:10:58文/高考志愿库

19日,从鞍山军分区获悉,夏季征兵工作全面启动。今年征兵将推出三项新政策,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简化大学生学费补偿办法,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资助范围;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可在原籍和高校所在地选择入伍。即日起,鞍山市适龄青年可持“四证”即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兵役登记证到社区(村屯)、街道(乡镇)武装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市征兵办四级报名体系中任何一级报名应征。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这是1990年以来首次调整征兵时间。

征集对象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

今年鞍山市征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驻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可按此办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

征集年龄高学历可适当放宽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新兵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国防部网上报名确定预征对象的方法(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由省征兵办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按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8月1日全市统一开始体检

从即日起,适龄青年即可报名;8月1日起全市统一开始组织体检,分别在四城区、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开设4个体检站,应征青年由所在基层武装部按计划组织上站体检;8月20日前完成男兵政审(高校大学生体检政审可先行安排);8月25日前完成预定新兵并张榜公示;9月1日前完成审批定兵,并办理完新兵入伍手续,确保按时起运。

参军享受政府优待安置政策

今年参军安置政策为,市县两级每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时,拿出不少于5%的招聘数量定向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录用时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荣立二等功的加5分录取。同时,四类对象由政府指令性安置事业单位工作,包括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今年的优待政策也非常不错,在经济补助标准方面,退役义务兵按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给,鞍山市标准为3.4万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按以上标准发放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不低于1000元补助。在退役金标准方面,退役义务兵服役2年,每年发给退役金4500元,2年合计9000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每年发给退役金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在津贴标准方面,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第一年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月津贴600元,服现役2年津贴总额为13200元。

退役义务兵服现役2年复员,可得到各类优待总额不低于5.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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