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部:
根据市征兵办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招收士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1、招收对象为男性毕业生。
2、招收对象所学或者从事的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其中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毕业生应当未婚,男性不超过二十四周岁。
4、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5、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
二、报名地址及时间
南区机械楼218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88304233
报名时间 5月14日-----6月10日
三、报名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普通本科 专业范围或备选专业
专业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