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更新时间:2023-07-14 10:24:22文/高考志愿库

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使我区向部队输送更多优质兵员,确保完成征兵任务,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李正华接受记者采访,就征兵工作中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今冬我区新兵征集的对象有哪些?

答:今年仍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要求征集,即:主要征集具有高中包括职高、中专、技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男青年是城市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是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征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可以批准入伍,尽量多征集毕业生。

问:征集对象的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取消缓征,对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今年我区征兵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步骤是如何部署的?

答:今年征兵工作全省同步,仍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新兵起运,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为做好我区今冬征兵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10月底前,主要是筹划部署任务。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是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将各级征兵会议精神传达至基层;二是继续抓好兵役登记复核工作,按征兵任务数1∶4的比例确定预征对象;三是搞好征兵宣传发动和体检、政审人员的抽调、培训工作;四是搞好基层推荐,乡镇(街道)开展目测初检、初审,按1∶2.5比例确定送检对象。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9日,主要是进行体检、政审和定兵,安排新兵被装发放和起运前身体复查,与领兵部队搞好对接。第三阶段为运输阶段。时间从12月10日至12月底,主要是召开新兵欢送大会,组织新兵交接和运输。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是明年1月上旬,搞好征兵工作总结,逐级上报总结报告。第五阶段为退兵阶段。时间为明年第一季度前,主要做好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接收工作。

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苏发[2015]40号文件《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问:目前部队义务兵的生活待遇怎么样?

答:据了解,目前一名义务兵在部队每月的伙食费标准是550元,第一年每月的津贴费是500元,第二年每月的津贴费是600元,享受军人免费医疗,衣食住行全部由部队免费提供,退伍时部队给每名义务兵发退役金【地方政府还发放相应的安置费】。思想素质好、军事业务精的义务兵,如在第三年被选取为一期士官,每月工资约2500元,并享受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义务兵选取为一期士官后,享受探亲休假,部队报销差旅费。如果部队需要,本人表现好,并且自愿留队,可以转改为更高级别的士官,工资和福利待遇将相应增加。

问:在部队立功受奖后地方政府给予的奖励标准如何?

答:荣立三等功的增加当年优待金的20%,二等功的增加40%,一等功或受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增加5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5%。

问:《兵役法》修正案对征集大学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修正案对征集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作了一些制度性规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也有一些优惠政策规定,加上其他配套性规定,大学生入伍有多项优惠政策。比如:士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大学在校生入伍保留学籍,入伍后可以报考军校,退役后可以复学;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入伍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学费和学费补偿政策;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上优先,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升为军官;大学生士兵退伍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这些优惠政策,有利于调动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有利于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也有利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问:您给适龄青年提点希望好吗?

答:好男儿志在四方,我真诚希望全区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召唤,服从祖国需要,投身国防建设。人民军队是所大学校,是培养和锻炼人才的大熔炉,保家卫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全区适龄青年踊跃报名、积极应征,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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