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征兵负责人欧阳乾庆冬征兵问题答记者问

更新时间:2023-07-11 16:20:49文/高考志愿库

近日,永州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征兵办公室主任欧阳乾庆同志接受了本网专访,就市民们关心的征兵工作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答:《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服兵役。

  问:请问今年的征集对象和范围是哪些?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

  问:今年征兵工作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问: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大体安排如何?

  答:(一)9月28日至10月31日。部署准备,抓好征兵宣传。(二)11月1日至12月9日。各县(区)组织应征青年体检,体检时间统一从11月1日开始,10日前结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复查,对“双合格”人员进行择优定兵。(三)12月10日至31日。组织新兵交接,搞好新兵运输工作,抓好征兵总结。

  问:请问适龄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答:10月31日前,适龄男青年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11月5日18时前,适龄女青年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征集程序和综合素质考评按去年的要求不变。

  问: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

  答: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陆勤人员视力: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问:请问今年我市征兵工作有哪些政策?

  答: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高度重视征兵工作,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明确以下政策:一是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非农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户每年13000元;农业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户每年5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区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奖励。二是深化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每年全市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退役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各县区人民政府扶持其自主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转业士官服现役满12 年的(含因军队调整精简服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含)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复退军人专场招聘会。鼓励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四是全面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所有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都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五是加大拒绝服兵役处罚力度。凡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处罚规定为: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2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同时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问:士兵服现役期间的待遇如何?

  答: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晋升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2300元,中士为3000元,上士为3730元,四级军士长为4530元。实行士兵退役金制度。由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并建立增发和适时调整机制,地方政府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均实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按照实际缴纳学费的学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服义务兵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资助,每学年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6000元。

  问:请问市征兵办在实施廉洁征兵上将有哪些做法?

答:近年来,我们大抓廉洁征兵,有力地遏制了征兵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为征兵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今年市征兵办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领导带头。在廉洁征兵问题上,无论哪一级领导,无论哪一个部门,凡是要求部属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凡是要求部属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二是程序透明。我们将把今年征兵的政策制度、指标分配、征兵人员、监督渠道等方面张榜公示,始终做到在阳光下征兵。同时坚持标准条件,严把政治关、体检关、学历关、定兵关,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三是监督到位。各级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发放廉洁征兵监督卡,以关键环节、敏感对象为重点,坚持经常查、随机查、暗访查,使不正之风无处可藏,把各种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严肃查处。凡是应征青年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或举报,必须组织核查,有问题的要坚决纠治,涉及到违纪违法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军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征兵工作,积极反应征兵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廉洁征兵举报电话是:8512342(市纪委)、8351280(军分区纪委)。

  如有疑问,咨询市征兵办(电话83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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