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10 09:45:24文/高考志愿库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夏季征兵工作,根据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的要求,现将我校今年夏季征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征兵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征兵工作是落实《宪法》和《兵役法》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推进高校全面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必须无条件、不打折扣的完成。

(二)征集大学生入伍参军是国家的一项战略决策,对提高兵源素质,大力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加快富国强军步伐,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大学生应征入伍是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责任感,提升爱国主义境界的新任务、新契机,也是检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新标尺。

二、注重引导,加强对征兵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领导

(一)各院系、各级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千万不能有丝毫松懈和厌倦,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征兵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领导。

(二)要高度重视征兵工作的宣传动员,进一步提高和统一对大学生入伍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的参军热情,形成投身国防建设,用青春书写军旅人生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会议、网络、手机短信、QQ群等多种形式,把今年征兵的基本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及时组织开展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政策咨询和兵役登记工作。

(三)各院系要严格落实兵役登记制度。按上级要求兵役登记要求达到100%(特殊情况除外)。男性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要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进行兵役登记,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由各院系组织收集并于6月25日前上交保卫处政保科。特殊情况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宜登记的,要将有关情况于6月10日前报保卫处政保科核准。

三、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征兵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及程序方法

(一)兵役登记

根据《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进行兵役登记。我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女生不用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进行兵役登记。

(二)应征入伍报名

1.征集对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2.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学校保卫处网站)。

(3)年龄条件:男兵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专科毕业生不超过23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女兵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年龄截止当年12月31日)

3.报名时间

男兵:4月10日至8月5日女兵:6月20日至8月5日

(三)享受待遇

具体政策详见学校保卫处网站征兵工作相关内容。

(四)注意事项

1.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先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男兵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一并进行报名。

2.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要据实登记,自行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在填写“补偿学费方式”一栏中,必须是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账号,并写清银行名称和地址。

联系人:赵斌电话:3029304

保卫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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