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做好冬季征兵宣传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3-07-13 06:47:32文/高考志愿库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部、教育局、征兵办,中央驻闽新闻单位,省直各新闻单位、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广泛深入做好征兵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和全国、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政治氛围,现就做好我省今冬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征兵宣传工作的任务要求

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士兵的源头在新兵。兵员征集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细致、广泛地做好关于兵员征集工作的政策宣讲、法规解读、舆论引导、典型示范,是推进征兵工作科学发展,促进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保证和基本前提;对于激励广大优秀适龄青年报名应征、参军入伍有着引导、助推等重要作用。今年,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南京军区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征集对象主体发生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紧贴高学历适龄青年思想实际,创新形式手段,大力宣传“法规政策、福建精神、优良传统”等内容,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尤其是高学历适龄青年携笔从戎、参军报国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大力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全社会支持”的浓厚氛围,为圆满完成兵员征集任务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聚焦主体发力,持续扩大征兵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今年,兵员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此,征兵宣传要聚焦主体,持续发力,确保实效,不断扩大工作的覆盖面、渗透力、影响力。各级各单位各高校要切实摸清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的思想现状,有针对性地搞好政策法规宣传,使优先征集和优待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与毕业离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的沟通联系,跟踪掌握思想动态,做好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使广大高校学生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征兵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把兵役法规学习和征兵政策宣传作为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治和军事理论课程之中,激发广大大学生参军报国的政治热情。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外出务工经商青年教育引导,针对适龄青年外出务工经商比例较大的实际,落实好“县包乡、乡包村、民兵营(连)长包个人”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及时掌握通信联络方式、现实思想动态、家庭经济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动员、鼓励其返乡报名应征。

三、突出重点内容,着力增强征兵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今年冬季征兵宣传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为主线,在全社会倡导弘扬当兵光荣、保卫祖国光荣的价值观,引导广大公民特别是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深切认识参军入伍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是新一代福建青年的职责所系,是新时期适龄应征青年的崇高使命。

法规政策宣讲。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等兵役法规,宣扬我国兵役制度的优越性,讲清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切实增强优秀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大力宣传《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以及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等军人优待和征兵优惠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对军人、军属的关爱和褒扬,充分调动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优良传统教育。发挥我省红色资源优势,用红色事迹感染人,用红色传统激励人,用红色精神塑造人,教育引导广大适龄青年继承革命传统、踊跃报名应征;深入挖掘、广泛宣扬近年来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拥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适龄青年用参军报国的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力宣传我军优良传统和近年来驻闽部队官兵在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展现的崭新风貌,激励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投身军营,为福建人民争光添彩。

福建精神激励。大力宣扬我省依据地域文化特点和福建人民性格意志概括提炼的“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针对少数适龄青年和家长存在当兵“吃苦”、“吃亏”、“没前途”等错误模糊认识,运用福建精神激励引导大家以实际行动爱党、爱国、爱军队、爱福建,帮助他们算好参军入伍的“政治账”、“经济账”、“成才账”,摆正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彰显福建优秀青年和人民良好风貌。

先进典型宣扬。突出宣扬征兵期间涌现出的舍小家顾大家、积极报名应征的优秀青年特别是高学历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在外务工经商的返乡适龄青年典型和支持子女报名参军的家长典型;宣传在部队安心服役、爱军精武、学习成才的驻闽部队和福建籍官兵典型;宣传积极投身海西建设的优秀转业退伍军人典型,努力形成“当兵光荣、当兵有责、当兵受益”的鲜明导向。

四、创新方法手段,努力提高征兵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

各级各单位要围绕主体、突出重点、服务中心,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活用宣传手段,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强大舆论功能,深入、全面、适时地报道征兵动态消息、专题新闻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媒体造势。各级新闻媒体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报刊开设专栏、网络推出专题网页、广播电视黄金时段播出专题报道和访谈节目,深入及时地报道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署名文章、讲话,征兵工作办公室领导接受媒体的专访,适龄青年和广大群众的政策咨询解读等相关内容。同时,重视发挥互联网和手机传播优势,有效运用短信、微博和各类校园网、局域网、在线工具等信息载体的宣传功能,扩大征兵宣传的辐射面。省征兵办将在福建国防教育网(网址:http://mil.fjsen.com)开设征兵宣传专栏,开办“福建征兵”官方微博宣传报道(电脑版网址:http://t.fj0l.cn/fgzb,手机版网址:http://m.fj0l.cn/fgzb),及时反映征兵宣传教育动态,各单位要指定联络员组织发动适龄青年广泛参与。

活动感染。通过组织开展征兵工作人员到公共场所发放宣传简报、接受适龄青年咨询,举办“爱祖国?爱军队?爱家乡”主题文艺晚会,让应征适龄青年走进驻地军营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在校大学生参加“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签名仪式、“高校学子当报国”专场文艺晚会;请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解放福建战斗的老首长、老英模、老典型和优秀转业退伍军人同适龄应征青年“谈理想、忆战斗、展未来”、“畅谈军旅成长历程,回味难忘军营生活”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扬立志报国的好青年、送子参军的好父母、支持入伍的好家庭,教育感染广大适龄青年积极确立“我是海西好青年、参军报国我当先”、“守卫国防青年有责、投身军营学子示范”的奉献精神、责任意识。

氛围熏陶。集中梳理各级各项国防、兵役、优抚等法规政策,设计制作并发送“好男儿?当兵去”、“携笔从军?建功军营”、“义务兵和大学生士兵应享受的优抚政策”等政策宣传画册、手册;通过发送“致应征青年的一封公开信”,商请移动、联通等通信集团网络信息群发平台向人民群众发送征兵短信等形式,深入具体地解读有关政策,广泛借助运用征兵宣传车走街串巷,播放征兵宣传广播;在市区、乡镇、街道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悬挂征兵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幕全时滚动征兵宣传口号;借助楼宇电梯电视系统滚动播放征兵节目;把征兵标语口号粘贴在出租车上进行流动宣传;协调城市公交车电视T频道播放指定节目等形式,营造“应征报名责任所系,保家卫国无尚光荣”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军地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征兵宣传教育贯穿征兵工作始终,影响兵员征集任务完成质量。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征兵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军地资源,科学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按级负责。各级领导要把搞好征兵宣传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做到调查摸底到位、计划安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各级征兵办政工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军地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合心聚力,科学高效地推进工作。二是健全组织队伍,周密计划安排。要加强力量投入,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精通的骨干担负征兵宣传工作,组织他们深入学习理解法规政策,依据政策创造性地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阶段性宣传重点,制定周密详细的宣传方案,并采取检查评比、表彰先进、严格奖惩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统一宣传口径,严肃宣传纪律。征兵宣传教育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强,各级各单位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思考问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宣传口径,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对涉及征兵政策、法规、重大敏感问题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秘密事项的宣传报道稿件,必须经省、市征兵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刊播,杜绝错误、虚假信息和小道消息传播。

各单位贯彻落实措施和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0月25日和11月20日前报送省征兵办,重要活动情况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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