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警句

更新时间:2023-07-07 15:15:50文/高考志愿库

  小学生法制警句

  1,法律不能让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2,如果律师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就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舌头。在民-主的国度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度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3,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

  4,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棚濑孝雄

  5,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6,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马克思

  7,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美]L .亨金

  8,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

  小学生法制警句

  1.不管他应惩罚人,还是应关护人,它必定把人当人看待。----歌德

  2.国家一旦没有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奥古斯丁

  3.受刑者不应被当作受辱者,而应被当作悔过者重新回归社会。---[德]拉德布鲁赫

  4.只要死刑还存在着,那么整个刑法就都散发着血腥的气味,整个刑法都带有阴森恐怖的印记,整个刑法都充满着报仇雪恨的污点。---[德]拉德布鲁赫

  5.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6.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7.不知法律不免责。

  8.犯罪人有复归社会的权利,社会有使犯罪人复归社会的义务。---[法]安塞尔

  9.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卢梭

小学生法制警句

  1.从人道的立场看,死刑像所有的肉刑,特别是现在又有所回头的阉割刑一样,是卑鄙无耻的,因为他们将人贬谪至今具有纯粹肉体的生物。 ---拉德布鲁赫

  2.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来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须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向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贝卡利亚

  3.不管会引起人们怎样的误解,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洛克

  4.你不妨相信,在刑罚多少偏于残酷的国家,并不能使人因此而更服从法律。在刑罚较轻的国家,人们惧怕刑罚,也不下于刑罚残暴恶毒的国家。----孟德斯鸠

  5.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它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孟德斯鸠

  6.由于人类具有不可纠正的恶习,所以犯罪就成为一种人们虽不愿意但又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也在确认犯罪是社会健康的一个因素,是健康的社会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迪尔凯姆

  7.罪犯是一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医治的道德(我愿意再加上生理)病人,我们必须对他适用医学的主要原则。我们必须对不同的疾病适用不同的治疗方法。---菲利

  8.不得为了公共利益而无原则地牺牲个人自由。---李斯特

  9.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罚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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