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
在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中,我局严格按照县作风办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切实解决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使我局作风建设整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单位作风建设整改方案
根据省市县委、市司法局部署要求,“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习JP*为指导,深入贯彻习JP*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转作风、强素质、优环境、促发展”内容,进一步深化“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树牢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推动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形成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环境,真正实现“五个明显增强”的目标,即核心看齐意识明显增强,担当作为意识明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高效争先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市县委、市司法局提出的重点任务,在全面查摆解决作风建设各类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突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着力解决司法行政系统有的单位和干部在转变作风和服务群众上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作风建设的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有的法律服务窗口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高,“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群众对法律服务尤其是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的效率、质量还有不少意见。
2.着力解决“七五”普法中期相关任务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工作组织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贯彻不深入;普法宣传方式单一、内容单调,群众知晓率不够高,“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缓慢;普法阵地建设滞后,覆盖面不够广;对《宪法》学习宣传形式不多样、覆盖面不够广。
3.着力解决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充分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仅限于学习传达相关精神,未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行业主管部门和律师没有积极的发挥作用。
4.着力解决在涉及法律援助、公证等方面主动自觉服务的意识不强烈、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在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作,特别对于有法律需求的弱势群体享受基本的法律保障方面,服务意识不强,法律援助政策执行不力、工作推动不到位,与人民群众所期盼存在差距;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履职尽责不够,在一线服务群众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
5.着力解决深化“放管服”相关改革举措衔接不到位的问题。政务公开事项办事指南不全面,“最多跑一次”还未全面落实到位、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6.重点解决履职担当不够、“慵、懒、散、慢、浮、拖”问题。个别司法所报表、信息上报不及时,以客观因素敷衍塞责,能拖则拖。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宣告程序不严格;司法所调查评估工作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如司法所对“两个八小时”制度落实不到位;调查评估表填写不齐全、不规范、不能按规定期限内完成上报调查评估工作;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平台发挥作用不充分,有的司法所对未开机服刑人员不能做到严加管理。
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县委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的有关部署,特别是*明确将2018年定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整治为官不为,规范从政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效能,营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良好形象,镇党委、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部署,紧扣全面加强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干部作风建设这个主题,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解决“四风”方面10种新表现和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弘扬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促进全镇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从领导干部做起,从小事小节改起,发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头雁效应”,突出问题导向,再造工作流程,提升素质能力,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把心思用在推进脱贫发展上,把精力放在狠抓推进落实上,在全镇上下形成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
二、范围和对象
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全体村居干部。
三、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整治干部作风存在的能力不足、工作不实、遵纪不严、效率不高、不敢担当、创新不足等“六个”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五个建成”奋斗目标,深入实施“五大战略”,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整治学习不够、能力不足的问题。重点纠正学习不深入,心浮气躁,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上级的各项政策不肯研究琢磨,浅尝辄止、不懂装懂,对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囫囵吞枣,决策水平不高、贯彻执行水平偏低、推动工作能力不足;学习不主动,不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举办的培训研讨,不落实学习笔记;学习不虚心,不肯向群众学习,不懂群众语言,不愿下基层调研,不愿和群众打交道,即使调研也将现场变秀场;不重视党纪党规学习,“四个意识”淡薄等问题。
(二)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的问题。重点纠正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重视程度不够,部署不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表态虚多实少、阳奉阴违;政绩“兵马未动、经验已出”;对镇党委、政府督查通报的问题以及广大群众通过信访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及时整改、敷衍塞责;文风照抄照搬、抄袭拼凑;召开会议数量过多、会时过长,导致没有时间抓落实;项目建设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使用办公用房超标,不按照要求整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浪费;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将履职作为他人的“责任状”、自己的“免责单”,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整治态度生硬、遵纪不严的问题。重点纠正办事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办公室和业务窗口无人受理行政服务事项;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在投资许可审批过程中存在“设门槛”、“吃拿卡要”等影响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给好处不办事、难办事的“雁过拔毛”现象,不遵守会议纪律和要求,无故不参加会议,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随意指派分管同志参加,要求分管同志参加的指派一般干部参加;不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和外出开展公务活动情况报告等要求,随意外出或未及时报送情况报告等问题。
(四)整治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重点纠正主动服务意识差,遇到困难推诿扯皮,不愿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服务窗口“推绕拖”,故意刁难、无故拖延,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纠正政务不公开、工作流程不公开,暗箱操作、“体外循环”或虽公开但配套解读文件语意模糊、难于弄懂;主管部门和主要负责同志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行为不追究等问题。
(五)整治怕担责任、不敢担当的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不善于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工作招数不多、进展缓慢;缺乏责任担当,遇事不敢作为、锐意进取意识差,遇事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凡事先想退路、只求自身安全,不想事业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心存顾忌,不表明态度、正面回应、积极解决等问题。
(六)整治创新不足、因循守旧的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思想僵化,墨守成规,不能适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新形势新要求;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新挑战,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本领恐慌问题突出;创新意识不强,创新劲头不足,创新机制滞后,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主动性差,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低;在“创新”上作表面文章,没有将创新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活动贯穿全年,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是: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上旬前)
1.成立机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罗少文任组长、镇纪委书记罗志军任常务副组长,陈付华、刘艳菲、肖炜明、李传和、张平、罗姣霞、范群、刘光元、焦卫龙为副组长,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作风办,设镇纪委),由罗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刘露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问责,保证相关措施落实到位。镇财政负责工作经费保障。
2.调查研究。成立作风建设调研工作组,深入到各村(居)、镇属、驻镇各部门单位及各企业,通过调查走访和个别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在职干部、退休老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各界群众等群体的意见建议,深刻查摆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在机关作风及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重点查找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真正把每个单位的问题找准、找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3.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镇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精动员、细部署,引导全镇领导干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迅速动员部署本村(居)本部门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一把手”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既要带头担当、抓好落实,又要以上率下、层层发动,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制定计划。镇作风办要结合镇情实际,根据县《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开展全镇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活动重点内容、具体安排、责任分工和组织保障,确保活动稳步、有序、有效推进,取得成效。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开展好本村(居)本部门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
第二阶段:学习宣传阶段(4月底前)
1.深入学习交流。全镇领导干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深入学习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整治“为官不为”、纠治“四风”等有关文件规定,充分认识我镇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要通过分批次组织有关人员到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借鉴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工作的先进工作经验,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途径,全方位、多形式加大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先进事例示范作用和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做好舆论导向工作,每月定期通报作风建设情况及公开行政审批工作情况,不断提高社会参与度和活动影响力。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至5月)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电子邮箱、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照“六个”突出问题逐项查找。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列出清单,撰写自查报告。及时将单位自查报告及领导班子成员自查报告于5月10日前上报镇作风办。
2.整改提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对整改的问题采用动态管理的办法,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整改方案于5月3 1日前上报镇作风办。
3.规范办理。一是强力进驻。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社会事务服务事项主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实行标准化管理和程序化服务,逐步实现“一网式”办理。二是明确职权。在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要对窗口进行充分授权,理顺关系,以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使窗口既可受理又能办结,实现即办件即接即办、“一站式”办理。三是创新办理。按照“便民、规范、廉洁、高效”要求,明确责任、整合资源、细化流程、优化程序,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一套规范可行、科学有序、高效便捷的全新行政审批模式,并在全镇范围内公开试运行。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好村(居)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全方位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第四阶段:督查整治阶段(4至11月)
镇作风办要加大对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检查,以更严的纪律、更高的标准和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广播、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投诉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739-8732210),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提升活动影响力。依托镇信访部门,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和舆情监控等渠道的作用,不断拓宽监督覆盖面,全面受理我镇机关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举报。
2.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镇作风办派出明查暗访小组,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形式,重点对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优化发展环境、信访WW、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紧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重点问题和影响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关键环节,发挥监督治本作用。在明查暗访过程中,对发现措施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当场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和跟踪督办,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拖延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约谈单位有关责任人,并通过批评指正、通报曝光、启动问责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3.强化督查监督作用。突出问题导向,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以及为官不为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以及与重点问题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作为督查的重中之重。将工商企业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村(居)或部门单位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镇党委、政府重点工程推进的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直接进驻督查,切实发挥督查的震慑作用。
4.加大整治问责力度。以抓常、抓细、抓长的韧劲和刮骨疗伤、重典治乱的决心,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服务群众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和“吃拿卡要”、“蛮横硬”等各种违反工作纪律、破坏投资软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对“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5.坚持“三个区分”原则。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未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贯彻落实容错机制,既划定纪律规矩“红线”,又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做到既严厉惩处极少数,又激励保护大多数,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12月底前)
1.开展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此次“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评议仍不满意的,督促该职能部门继续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充分体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规范考核机制。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目标要求,
重点针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情况、工作效能及作风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指标,细化量化考评标准,科学制定规范合理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确保考评取得实效。由镇作风办统筹派出考核组对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所取得的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
3.巩固提高。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到本年度的党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中来,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将作风建设落实到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强化执行的具体行动中,弘扬立说立做的“马上办”精神,深化“代办制”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执行力和行政效能,确保活动达到目标、取到实效。要及时召开会议总结本村(居)本部门单位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中的经验,全面查找漏洞和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活动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上报镇作风办(邮箱:ldzjw8732210@126.com)。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将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做到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强势推进、标本兼治。
2.明确工作责任。通过抓重点、把关键、促落实,进一步明确各村(居)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在加强作风建设工作中,“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和业务操作员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3.落实整治责任。为确保我镇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这次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列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把考核和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科学使用干部的依据,对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不执行不落实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二是对作风效能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通报曝光。三是对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顶风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格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涉及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构建长效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既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既要解决好当前的作风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构建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新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3篇
按照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18年6月28日研究制订了本局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对照我局查摆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并结合向全县乡镇(街道)、对口单位等征求收集的意见建议,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的基础上,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目标要求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密切联系群众,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着力解决干部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的风气,彻底整治各股室处所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各方面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围绕解决各股室处所干部查摆出的作风问题,抓好以下几个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慢”方面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整改措施:各窗口股室处实行首问责任制,严格遵守限期办理服务承诺,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必须与当事人解释清楚,避免当事人因此投诉,推行高效优质服务。
责任股室:本局各股室,责任领导:赵东青、王华才、杨萍、李有飞、陈其忠。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到年底。
(二)“懒”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
整改措施:实行服务承诺制,牢固树立机关干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民生意识。
责任股室:本局各股室,责任领导:赵东青、王华才、杨萍、李有飞、陈其忠。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到年底。
(三)“散”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实行随机点到制,做到按时上下班,热情周到,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
责任股室:本局各股室,责任领导:赵东青、王华才、杨萍、李有飞、陈其忠。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到年底。
(四)“庸”方面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改革创新精神不够。
整改措施:由单一服务转变为全方位服务,由被动、座等、滞后转变为主动上门、超前服务,既有“微笑服务”,更要“有效服务”。加快办事节奏,增加工作透明度,严明工作纪律。
责任股室:本局各股室,责任领导:赵东青、王华才、杨萍、李有飞、陈其忠
整改时间:立即整改到年底
三、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司法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赵东青担任组长,王华才、杨萍、李有飞、陈其忠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杨萍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干部作风整治第一责任人,要作出表率,各股室明确职责,尽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考核。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定期督察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部门承担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三)强化落实整改。各股室要把落实整改任务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