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我国控烟履约法制化进程,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宣教活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无烟生活”,推荐使用口号见附件1。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无烟生活”主题,由卫生局牵头在紫荆广场开展1次大型控烟主题宣传和义诊活动。通过展出宣传牌、发放控烟宣传材料、开展义诊活动,向市民宣传控烟知识和进行健康咨询。
1.活动时间:5月31日上午9:30?11:30。
2.参加人员: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卫生局班子成员,爱卫办负责人,一医院儿科、内科医师各1名,中医院中医、五官科医师各1名,妇保院儿科、妇科医师各1名,疾控中心2名,卫监所2名。
3.现场布置。卫生局全面负责活动现场布置工作,爱卫办展控烟宣传牌10面,一医院展出各类常见病、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牌2面,中医院展出中医养生保健、中医治未病知识宣传牌2面,疾控中心展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计划免疫等有关内容宣传牌2面,妇保院展出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老年人保健知识宣传牌2面。
(二)多渠道营造控烟宣传氛围。活动当天,在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播放20xx年“世界无烟日”新闻统发稿和控烟公益广告。一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保院,各乡镇卫生院在单位临街悬挂控烟宣传横幅,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候诊大厅多媒体设备播放控烟宣传知识。各乡镇卫生院要组织人员开展宣传义诊活动,向群众发放控烟宣传册、购物袋、海报,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吸烟危害,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健康巡讲和健康沙龙活动。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协调所在地中小学,组织健康巡讲人员深入学校,开展控烟主题宣讲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1期控烟健康沙龙;各乡镇卫生院要深入行政村组织村民开展1期控烟健康沙龙,讨论、交流各自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和介绍戒烟经验。
(四)组织“无烟生活”主题知识竞赛。通过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途径发动公众参与答题,学习、掌握控烟知识。动员干部职工登录江西省健康教育所网站踊跃参加控烟知识竞赛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禁烟目标实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确保实现全面禁烟目标。县卫生局要成立全面禁烟工作检查组,不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禁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暗访结果;县卫生监督所要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禁止吸烟专项检查;县疾控中心要组织开展无烟环境监测,了解医务人员吸烟和被动吸烟情况以及医疗机构为社会提供戒烟服务的能力,评价控烟干预工作效果。
(二)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立法以及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动员和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控烟工作,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减少烟草烟雾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特别是对女性和青少年儿童健康的危害。
(三)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无烟环境布置和控烟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戒烟支持环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开设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服务,推广使用全国12320戒烟热线服务。
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积极开展20xx年世界无烟日活动相关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记录表报健康教育所。
修水县卫生局修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5月29日
各中、小学相关工作负责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总体部署与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29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沪健促委〔20xx〕4号)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29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无烟上海,健康生活”,可参考活动宣传知识点(附件2)。
二、活动安排: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
今年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要求,介绍烟草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危害,使他们认识到吸烟是害人损人、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大力倡导“不吸烟,我时尚,我健康”和“拒吸第一支烟 做不吸烟新一代”的新风尚。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远离烟草,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请各中、小学相关工作负责人,结合“吸烟有害健康”相关知识,继续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签名活动可采用条幅上签名或其它形式等。请在活动结束后,将签名人数等相关信息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活动照片)发送至邮箱。
区教育学院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