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物馆、纪念馆在“5•18国际博物馆日”要紧紧围绕“博物馆与文化景观”的主题,下面是高考志愿库整理的2017年世界博物馆日活动通知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的质量,扩大博物馆陈列展览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根据《关于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函〔20xx〕25号)相关工作部署,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20xx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社会教育机构, 在引领社会风尚、践行核心价值、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积极作用,以“展览季”活动的形式凝聚全国博物馆力量,集中时段形成辐射全国的宣传热潮,切实增强博物馆文化传播力和辐射力。
二、基本内容
从20xx年起,将每年9月至11月确定为“全国博物馆展览季”。鼓励全国各地博物馆精心策划、密集推出一系列高水平的展览项目,并开展相关教育和宣传推广活动,由国家文物局汇总公布博物馆展览季活动推介目录,依托报纸、电视、移动互联等多媒体平台,集中开展宣传推介,营造博物馆展览宣传声势,与每年上半年开展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相呼应,进一步搭建博物馆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
三、展览要求
全国各级各类博物馆特别是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凡拟在20xx年9月至11月期间策划推出的重要展览项目(不包含基本陈列和出入境展览),均可参与申报。具体包括:
(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原创性主题展览;
(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策划推出的重要原创性主题展览;
(三)其他题材内容的博物馆原创性展览、馆际交流展览。
四、报送方式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xx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申报书》(见附件1),并根据申报文本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报书可从下载)。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负责本地区展览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并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区符合要求的展览项目申报资料(数量不限)和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至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
(三)国家文物局统一汇总公布《20xx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推介目录》,并委托中国文物报社承担本次展览季活动的相关组织和宣传推介工作。
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展览季活动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崔波
联系电话:(010)84078838-8033,13683380234
电子邮箱:zhanlanji20xx@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展览季活动办公室(100007)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xx年07月23日
全市各博物馆、纪念馆:
为切实做好20xx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物博函〔20xx〕37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做好:
一、在5月18日当天或前后,各博物馆集中开展一轮“微展览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利用流动展板、网络展览、微博微信传播、缔结馆校“共建”协议等多种形式,掀起“百馆微展览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的高潮。
二、国家三级(含)博物馆以上级别的博物馆,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20xx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方案》,并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省文物局博物馆处。《方案》应主题突出、内容实际。
三、省文物局拟于活动期间举办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请各级普查机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普查新发现”、“普查故事”、“普查经验谈”、“普查之星”等为主题收集相关“一普”影像、文字资料,于20xx年4月28日前报市文物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活动结束后,各市州文物局(处)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5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至市文物处:
⒈活动综合文字总结1000字左右,照片3-5张;
⒉反映行政辖区内20xx年5月各博物馆“微展览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的统计表格(具体栏目设置包含博物馆名称、送展时间、对方单位、参与人数等)。
市文物处联系人:朱吉英,电话13974550574,电子邮箱458370987@qq.com。
省文物局联系人:张炯,电话(传真)0731-84196150,电子邮箱:286222303@qq.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