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部门(科室),直属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增强全街道作风效能建设,现将规范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假审批制度
街道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因事、因病、因休假等上班缺勤,必须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批;1-3天以内的(含3天),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行政村(社区)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行政村(社区)主任请假3天以上的,经各行政村(社区)书记同意后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行政村其他工作人员由各行政村(社区)书记审批。
工作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会议缺勤,必须请假。因上级会议冲突无法参加会议,需提供上级会议通知向会议召集领导请假;因分管领导安排其他工作无法参加会议,需由分管领导向会议召集领导请假;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需经村(社区)、部门(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本人向会议召集领导请假。
二、严格请假登记制度
请假登记是加强请假管理的基础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凡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到组织人事办领取请假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将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纪委、组织人事办各一份。由组织人事办将请假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报效能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年度绩效工资挂钩。
三、严格请假销假制度
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假期满后,需到组织人事办办理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说明情况,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续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擅自离岗的人员,作旷工处理。
2、南夏墅街道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12月15日
镇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作出如下规定,请全体机关干部遵照执行。
1、机关干部因公出差在宁波市范围内,1天以内的,应报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报党群副书记批准。县管领导因公出差须由书记、镇长批准。凡出宁波市范围以外,都应报请书记、镇长批准。报组织办备案。
2、机关干部因事不能出勤的要事先书面请假。事假1天以内的,经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的由副书记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县管领导请假须由书记、镇长批准。报组织办备案。
3、机关干部因病请假须凭医院证明,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群副书记审批,组织办备案,并告知所在办公室。
4、如遇急事或疾病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按上述规定补假,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的,视作旷工。
5、婚、丧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前童镇委员会
20xx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