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人员:
为保障全体人员身体健康,创建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要求,现就鞋城管委会办公区全面禁烟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日期
从20xx年5月12日起。
二、禁烟范围
1.禁烟场所:各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餐厅、走廊、卫生间等楼内公共区域。
2.禁烟对象:所有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三、禁烟工作措施
1.各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2.在办公楼外设立吸烟区。
3.楼内监控系统对禁烟情况进行监督拍摄,对违反规定的将在发出通报,同时在门口大屏幕上进行播放。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禁烟第一责任人,牵头本部办公室禁烟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开展监督检查。鞋城效能办不定期对各部门办公室和其它场所禁烟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3.请各部门将此通知广泛告知所属人员和来访人员,使其主动配合禁烟活动的实施。
xxx委会综合部
20xx年5月12日
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大队、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土地勘测规划队: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我局文明行为,现就禁烟宜事通知如下:
一、局办公楼内禁止吸烟。
二、单位以外其他公共场所应自觉禁烟。
三、在不宜吸烟的环境、时间,主动不吸烟。如:干部大会、集体活动、妇女儿童在场时,上级领导和外来人员视察时均不宜吸烟,达到公务员礼仪要求,展现我局人员良好素质。
四、吸烟区规定:所有人员如需吸烟,一律在室外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五、对违反规定吸烟者经查实每次给予100元罚款并全局通报。
六、所有人员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吸烟者在办公楼内停止吸烟,并向相关负责人举报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
七、如有外来人员办事,给予禁烟提醒
八、各部门要做好下属人员、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九、此规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