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班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清明节4月2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5天。 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4月7日(周六)和4月日(周日)上课。
4月1日(周日)小学、初中学生按平时周五时间离校,高中学生按平时周六时间离校;4月6日(周五)学生按平时周日时间返校,下午小学、初一、初二拓展培训照常进行。
清明节放假调休期间,初三、高一、高二4月5日、6日自习辅导2天,高三4月2日、3日、5日和6日自习辅导4天。
3月26日至4月1日按周一至周四、周三、周四、周五课表上课;
4月7日至4月13日按周一、周二、周一至周五课表上课。
请各部门根据学校安排,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工作有序;并请班主任利用家校互联、短信平台等方式将清明节放假通知告知家长,学校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xx年3月20日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45号),现将学校清明节放假事宜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请各单位、部门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将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学校办公室值班地点在8#楼301办公室,电话2757990、2973715。保卫处值班地点在8#楼一楼报警室,电话2972751、2972701。值班时间为8:30~11:30、15:00~17:30。节日期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过节。
调课安排详见教务处通知;第六周不召开中干例会。
二?xx年三月二十六日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根据国办发明电〔20xx〕18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校历,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您: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二、学生返校时间
4月5日早上7:30
三、假期注意事项
1.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民俗节日之一。清明节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是一年一度中国人对自己祖先表达敬意与感谢之意的节日。在清明扫墓的期间要做到文明祭扫,注意防火,保护环境。
2.节假日期间,请您提醒孩子注意预防流感,注意饮食卫生。如果家长在假期要带孩子外出,尤其是长途出行,请注意旅途安全。尽量避免去人员混杂的地方,以防孩子感染疾病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3.建议您及时督促孩子科学安排好学习和休息的时间。同时请提醒孩子按时返校,返校时佩戴好校卡、穿好校服。
xxx学校
2017年3月31日
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沂南县20xx--20xx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通知》(沂教发〔20xx〕85号)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就20xx年清明节全县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5日放假,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课。
二、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放假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好放假工作,假期期间一律不再组织学生上课。
2、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祖国传统节日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充分利用节日去感受、了解祖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汲取营养,提升素质,锻造品质,弘扬民族精神。
3、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学校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扎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要加强假日期间的值班保卫,安排好专门人员,由学校负责人轮流带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清明节期间正值旅游高峰,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单独外出游玩,不要携带火种到林木茂密的地方游玩,尤其不要到危险的地方游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凡是组织开展扫墓等活动的学校,更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xx年三月三十日
各院(系、部),各部门,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xx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
二、清明节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安保要求
(一)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所管校舍、设备、设施和物品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本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交通、防火、防盗、防流感、饮食卫生、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部门(单位)要按有关节假日值班要求,安排人员做好清明节的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于3月27日前送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三)保卫处应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巡逻和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凡是离校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关好门窗、水电、煤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xx大学办公室
二0xx年三月十二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xx年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一天。4月7日(星期二)上课、上班。
节假日期间,全校师生要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注意出行安全。各系、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严格履行职责。
特此通知。
xxX学院学校办公室
20xx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