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xx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3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xx〕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xxx年xx月xx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3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二、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负责同志带班制度,值班安排表于4月3日下午5:00前报县政府办值班室(电话:XXX,传真:XXX)。要切实加强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内部保卫等工作,认真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尤其要高度重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文明祭扫,严控野外用火,切实做好扑救充分准备,严格防范和处置森林火灾。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明确纪律要求。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县外出,必须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政府办报告。
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x年4月1日
加强防火值班和预警巡查
日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清明节放假通知,具体安排为:4月5日清明节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特别是防火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进一步加强防火值班报告和预警观测巡查工作,严格依法管控野外用火,全面落实防火责任,特别是火险等级偏高的区域,要切实做严、做细、做实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通知还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要切实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安排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的人员在岗值班,严禁安排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准备充足的值守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妥善进行处置。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另悉,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强防火值班和巡查工作,并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行业)及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生产安全;要严格落实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