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办〔20xx〕2号
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安排,我校20xx年清明节放假3天,假日为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xx年3月23日
各学院,各部门: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清明节我校放假安排如下:
4月X日(星期X)至4月X日(星期X)放假,共3天。4月X日(星期X,清明节放假),4月X日(星期X补休)。假期交通车按节假日班车运行。
清明期间,由于上坟祭祖、踏青春游活动增加,极易发生森林火灾。请各学院、有关部门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
*党委校长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与国家节假日安排一致。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调整教学安排,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其中,本科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xx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