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3月9日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条文进行了四方面完善,其中包括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的修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刑法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9日在北京说,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条文进行了四方面完善,包括修改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再单纯以具体的数额作为定罪量刑标准,而是将犯罪的情节和数额综合作为定罪量刑标准。
王立爱还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有关贪污贿赂犯罪条文的完善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了行贿罪的财产刑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理也作了进一步从严限定,目的就是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
二是增加规定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其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员来行贿的犯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增加了这个内容。
三是增加了对一些禁止从业性的规定,从而达到一种特殊预防犯罪的目的。
在这次全国人代会上,李大进拟提交《关于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中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具体标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掌握或由“两高”制定司法解释。但是,他认为,作出这样的规定不一定妥当。“对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修改应特别慎重,建议仍由立法机关明确定罪量刑的具体数额标准。”
建议稿对贪污受贿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进行了细化,建议将现行刑法规定修改为:
1、犯罪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分;
2、犯罪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罪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犯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6、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