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更新时间:2023-07-18 16:46:56文/高考志愿库

“两集中、两到位”是指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以下是高考志愿库小编推荐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欢迎阅读。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一

3月24日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会议之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按照金政发〔2010〕21号文件要求,集中力量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认真督促,不断加大和有关窗口单位的协调力度,使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由于单位与单位主观认识的不同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还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亲抓协调,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政府领导对这次改革给与了很大希望,多次过问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指导工作。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心上上下下对做好工作格外有信心。中心领导对这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非常重视,全市的会议刚一结束,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做出明确部署,既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又通力合作,强调整体效果。中心领导对重点窗口单位进行电话联系协调,促进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对于问题比较多、协调难度大的部门,领导带领中心一班人共同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全面动员,形成合力,项目人员入驻到位。

由于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会议,动员到位,政府发文详细布置了任务,既有数字考核指标,又有操作方法和工作步骤,许多单位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药监局、质监局、国税局、农牧局一把手亲自过问,布置任务,到中心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环保局、卫生局、地税局、文化局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协调项目进入,人员入驻工作;有关科室负责人更是十分负责,积极按照政府文件和中心的具体要求,进入项目,派驻人员,制定项目服务指南,简化办事程序,制作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流程图。

(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宣传改革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两集中、两到位”,也是从源头上减少腐败,规范权力使用,树好领导形象,保护领导干部“政治健康”的有效措施。

一些单位对这次改革的认识高度不够,思想上顾虑重重,工作没有进展,中心督查科多次电话协调,上门宣传, 讲述改革的意义,对四城联创的重大作用,经过宣传,一些单位就能讲大局,热心为民服务,改革工作扎实到位,反而能后来居上。一些原来办得较好的窗口反而变得落后了,如工商局、国土局、公安局等。个别单位担心项目进入中心,单位失去权力,损失行政收费,我们就对运行方式不厌其烦细细解说,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只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底给人民办事,让人民群众进一个门,办好多事,体现政府效能。项目进入单位,权力还是单位行驶,中心并不介入,所有收费都按时足额划转,中心不截留一分钱。这样一讲,使许多单位打消了疑虑,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

二、取得效果

(一)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

通过各方面的辛勤工作,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有些单位得到切实落实,能给人民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务,符合一站式办公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药监局、卫生局、环保局、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不仅进入时行动迅速,项目进入充分,授权比较到位,人员入驻情况较好。药监局、卫生局、地税局、建设局、农牧局不仅能按照要求进驻项目,还能扩大服务范围,增加项目,从而更好地为民服务。档案局、体育局也积极行动,新增了窗口,进入了项目,办事效果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代办窗口粮食局、烟草局、水务局也积极协调,处理好了有关业务。

(二)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

经过中心的不懈努力,大力协调,国土局、文化局、人防办、地震局、规划局、民政局、商务局等单位基本完成了改革工作,但改革还不到位,一些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我们都对存在问题和单位进行了交流。

(三)需要进一步协调的单位。

由于领导公出,机构改革等原因,工商局、公安局、人事局、劳动局、交通局、司法局、经委的业务进展不大,需要政府、中心进一步协调。

(四)提请市委、市政府督查的单位。

经过一阶段的工作,由于机构合并,房产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物价局、乡企局等单位原来办理的业务协调困难,发改委、林业局等单位情况特殊,改革进展举步维艰,发改委甚至连窗口人员都无法固定,不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站式办公的要求。代办窗口人口委、宗教局、安监局、科技局、外事办、财政局没有就项目入驻问题和中心做过任何协调。

三、存在问题

(一)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项目进入不彻底,授权不充分等问题还存在,如果政府不重视,中心工作不扎实,没有保障措施,还有可能退回到原来不尽人意的状况。

(二)为民服务的观念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迫于政府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形势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抱着应付的心态作了改革工作,许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革工作在一些单位难以推行,个别单位以种种原因和借口,拒不落实会议精神,拒不执行政府的文件。

(四)通过改革,行政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凸显,收费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执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一站式办事一站式收费非常困难。

(五)在和各单位的系统中,有些单位将服务时限拉得过长,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就需要各窗口单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二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作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取得了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效能建设的意见》(滁政[200(来自:WWw.XieLw.com写论文 网: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情况汇报)6]72号)文件的安排和要求,一方面,按照市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筹划、推进,另一方面,强化内部协调、整合,与各许可部门协调、研究具体操作事宜,同时,为了在全局上下形成推进改革,提高效能的良好氛围,我局先后四次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上,传达市政府关于“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要求同志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要求,是机关职能转变的必然趋势的认识。通过学习和宣贯,职能科室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认识明显转变,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市局的决策。如,部分行政相对人按照“老习惯”到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科室工作人员都能够耐心解释,帮助他们准备相关材料,引导他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规范政许可行为,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根据《滁州市行政审批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滁政办[2007]33号)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实施方案》(除质函[2007]94号):通过职能整合,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成立了行政审批科,承担由皖编办[2002]142号文件确定的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核发、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许可等行政许可职能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审;协调、服务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启用了“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其效力等同于本局公章;为进一步加强质监窗口建设,确定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是本局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具体负责行政许可的受理、书面审核、审批、缴费、制证等工作,做到了项目进中心到位、收费进中心到位;为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谁许可、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同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办法等事项,提高许可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对未规定程序办理行政许可,未履行告知义务或未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申请材料。向申请人提出不正当要求或不按规定收费。未按规定履行承诺,受到政府问责或申请人投诉,经查证属实。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不受理、不批准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我局又对行政许可流程、环节、职能和责任进行了细化,制定了《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许可流程、各环节的职能分工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依据该《办法》,编制了22种适用不同行政许可环节的格式文书,要求必须完成相应的“规定动作”,确保行政许可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地进行。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职能交接衔接工作

我局的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许 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审等都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现场核查,然后根据其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属于《行政许可法》第55条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专业技术性较强。为了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行政许可业务和相关工作流程,尽快进入角色,组织他们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各类许可的《审查细则》、《行政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行政许可管理部门和技术机构从大局出发,不能因为许可不再本部门办理了就放松了要求,必须按时完成检验检测、现场核查等“后台”工作,确保行政许可工作及时、有效、顺利衔接。从实际操作的情况看,“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后,行政许可程序更加简明扼要,规范有序行政许可速度变快了,时间变短了,提高了行政许可效率,降低了时间成本,行政相对人比较满意。

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存在的矛盾和不足

1、人员不足。如我局特设科3名工作人员,负责市直两区和六个县(市)局的1000多台锅炉、3000多台压力容器、650台电梯、900台起重机械、8万米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工作十分繁重,时常加班加点,现抽调1人到行政审批科,工作任务更加沉重(我局所有业务科室均为一岗双责)。

措施:为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向省局提出选调和招收公务员的要求,省局同意了我局的要求,选调计划已下达。

2、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有待上级确认。虽然我局按照“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要求,进行了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确定的行政许可和便民项目都实施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但是尚未得到省局和省人事部门的确认。

采取措施: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已经与省局进行了联系,反映了有关情况。

3、虽然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但是规定的行政许可程序流程、环节等还是一样的,行政相对人还需往返中心多次,才能最终获得许可,与市政府要求的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还有一定差距。

拟采取的措施:我们正在探讨、研究能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减少次要的外部的行政许可程序、加强“后台”操作,或者把部分行政许可条件前置,提前做好有关许可的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当场给以行政许可。

各位领导,“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改革的过程是艰巨和复杂的,但我们的态度是坚定的,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我局“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防止反复、确保落实。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三

按照榆社县人民政府及县“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本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我局行政审批股设立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榆社县“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榆政发[2014]8号)文件,我局于3月设立行政审批股,将所有分散在各股室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股进驻政务大厅,为我局派驻政务大厅的办事窗口。行政审批股核定人员2名:审批股股长1名(由一名副局长担任),办事员1名,首席代表由审批股股长担任,由于我局人员紧张,目前暂进1名,暂进我局副局长张秀芳同志。待我局申请新增人员到位后,再充实行政审批股。

二、部门向窗口授权及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大厅情况

为确保此次行政审批工作按“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得到贯彻,予以落实。经局务会议研究,任命我局张秀芳同志为本单位驻大厅首席代表,并以榆发改发字[2014]34号文件予以授权,确定我局现有的四项行政审批事务全部进驻大厅(包括:节能评估审、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建立联审机制,实行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遇到重大项目采取“集体研究、共同决定”的方式进行审批。按照项目批件“一个窗口进出”的原则,审批股可以采用在政务大厅召开协调会议或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后进行审批。5月4日,我局行政审批股正式常驻大厅。

同时,为确实保证我局的行政审批依法进行、方便服务对象,我局的四项审批事项全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申报资料、审批办结时限,且制作出审批流程、申请资料等宣传资料方便办事对象。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行政审批股进驻大厅以来,行政审批数量为零。主要原因是有的建设单位正在设计阶段,所需材料不全,不能受理,只能提供审批办理流程及有关事项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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