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泸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荐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通知》(泸直工委〔2010〕64号)要求,市国资委机关党委领导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国资委机关中认真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如下:
一、迅速安排部署
接上级通知后,市国资委机关党委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后,转发了泸直工委〔2010〕64号文件,对推荐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了推荐名额、推荐条件和程序。
二、进行民主推荐
市国资委机关党支部接到通知后,组织召开会议,严格按照推荐的条件和标准程序,按照所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推荐,认真组织推荐评选,经过推荐,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初步评选出:
1、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中共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党支部委员会
2、优秀共产党员1名: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产权监管科科长、机关党支部书记龚正英
3、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艾远彬
三、严格审核公示
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对推荐出来的拟表彰对象进行了审查,并在向市国资委纪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市国资委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不同意见。
按照九院党字〔2017〕13号文件精神,我院党委决定于近期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先进党支部在全院党支部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院正式党员及学生正式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专职党务干部、在各党支部担任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的职工正式党员中产生。评选及表彰对象应注重层次、岗位结构,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评选名额:
1.因我院有10个党支部,可推荐2个先进党支部。
2.按在职教工正式党员人数5%推荐,我院在职教工正式党员338名,可推选17名优秀党员。离退休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可单独评选一名优秀党员,共计19名优秀党员。全院可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现将各支部的推优指标分配如下:
外科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88名,可推荐优秀党员指标4名;
内科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61名,可推荐优秀党员指标3名;
医技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39名,可推荐优秀党员指标2名;
行政后勤支部正式党员人数76名,可推荐优秀党员指标4名;
校医院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8名,可推荐优秀党员指标1名;
学工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7名,口腔医院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9名,因支部人数单独计算没有指标,拟将两支部合并推荐优秀党员1名;
住培学员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40名,可推荐优秀党员指标2名;
离退休支部优秀党员指标1名;
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指标1名;
先进党支部各支部自荐。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的*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出色完成我院各项重点任务,在推动我院改革发展、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全面贯彻落实我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我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践行*,清正廉洁,师德高尚,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