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全面”体现为管党治党对象的全覆盖、主体的全动员、责任的无死角,人人在内、没有例外。以下是高考志愿库小编搜集的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专题讨论问题清单及对策,欢迎浏览。
推动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既是当前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基层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普遍薄弱,党员基础台账不健全,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不经常,少数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一些“口袋党员”、“空挂”党员、“失联”党员、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从严治党未涵盖这些群体党员。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意识不强,台上讲起“两个责任”是理直气壮,台下抓起来却软绵无力,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甚至变为了“堡垒里的战斗”。
3、“隐形变异”顽疾难除。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加强,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钻营型党员干部依然存在,比如先签到再过早、关门办公、在偏远农家乐吃喝、在私人家庭带彩娱乐等“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
4、“小官贪腐”依然严重。尤其是村官贪腐问题比较严重,70%的信访举报都与村干部有关,只要一查,90%的村干部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干部“抱团腐败”,贪腐数额惊人。
5、“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抬头。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坐在办公室耗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照本宣科,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表面上该开的会也开了、工作也布置了、检查也执行了,就是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基层群众对这种假作为、不作为意见很大。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深。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干部,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最多就是不当村干部,违纪成本低。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2、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有的违反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违反招投标制度,插手工程发包或直接承揽工程;有的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集体经济受损,个人受益。
3、监督管理不严。村级监督委员会作用未完全发挥,履职履责不够。有的监督委员会主任成了名誉设置,当老好人,对村级财务监督把关不严。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未得到充分保证。惠农资金发放专项检查督查不严,造成了少数村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4、法纪意识不强。少数基层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其他纪律,只讲做事不讲规矩。少数人当干部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干部这个平台以权谋私,有的基层干部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5、追责问责不力。受机构编制所限,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只有组长1人,每个派出纪工委4-5人,要负责联系监管20家单位,深度监督不够。乡镇纪委人手少,纪律审查能力有限,强制手段缺失,案件线索难核查。有的村级财务管理相对混乱,三年一届,人员调动面大,有的当事人外出务工不易联系,或拒不配合,有的根本不见面,造成取证难和立案审查难,未能形成有效打击村级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对策措施及建议
1、抓学习教育,促队伍建设。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突出抓好基层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2、抓记实述责,促主责上肩。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对基层支部书记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必尽之责列出清单,签字承诺、公之于众,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责评议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的述责述廉可放在春节、中秋等流动党员返乡集中的时段进行,乡镇驻村干部和村级党员、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支部书记报告年度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接受党员群众质询评议。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倒逼基层党组织主动履职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3、抓纪检网络,促监督执纪。配强各级党支部纪检委员,把纪检队伍延伸到基层党组织。各级纪检委员受上级纪检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领导,履行对本单位的监督职能,每个纪检委员(专员)要当好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教员”、“监督员”、“守门员”,真正使支部纪检委员成为纪检监察队伍的重要力量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从严治党的得力助手。县级纪委要优化派出派驻机构建设,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行派出纪工委到联系单位坐班制,开展深度监督。加强乡镇纪委能力建设,实行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制度,加大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和纪委书记、副书记业绩考核的权重,解决乡镇纪委的后顾之忧。
4、抓待遇挂钩,促激励约束。充分利用村主职干部待遇提高这一有利契机,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在保证村干部基本工资待遇的同时,从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适当拉开差距,通过赏罚分明的方式促使村干部守纪有为。把党纪处分与村“两委”换届挂钩,把好换届选举的“入口关”,对那些受到党规党纪处分的干部在下次换届时不再提名,或在提名选举时作出公开说明。对为官不公、不正、不力、不廉,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在进行纪律处分的同时,加大组织调整力度,不能让他们占着位子不干事甚至继续违法乱纪。
5、抓典型查处,促正风肃纪。在加强和改进传统的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方法的基础上,利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网络信息过滤等新技术、新媒体,发动群众有序参与,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突出“六大纪律”,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优先处置换届中可能提拔重用干部的问题线索,把好“廉政调查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重点查处一批、依纪处分一批、严肃问责一批、警醒挽救一批、组织调整一批“五个一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的导向。发挥纪律审查澄清功能,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放大综合执纪效应。
6、抓部门履职,促合力推进。充分运用明察暗访、媒体问政、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各类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组织、财政、审计、人社、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涉农政策落地和资金运行的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梳理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坚决查纠精准扶贫、征地拆迁、惠农资金分配发放、农村财务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地享有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是要把管党治党、高压反腐的一系列行动拓展深化到基层各领域,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广大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进而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坚定跟党走的信心。必须坚持全方位、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化基层反“四风”
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在群众之中,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如果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不是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是完全出于公心地去践行党的宗旨,就容易导致“四风”盛行,结果必然会败坏党的形象、损害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深化基层各领域的反“四风”行动。当前,要专项治理在一些基层干部身上长期存在的问题,如有的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随意训斥,“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有的软弱涣散,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有的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占群众利益等等,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惩治和预防“苍蝇式”腐败
反腐不能像深深的海洋那样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认清“小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的道理,有效预防、严厉惩治直接侵犯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要强化对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教育,促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牢记“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的道理。本着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查必有果的要求,严厉查处和惩治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要强化基层惩防“苍蝇式”腐败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从教育制度、监督制度、惩治制度、预防制度、救济制度等方面扎紧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笼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党内政治生态。注重发挥腐败变质干部作为负面典型的警示效应,对所查处的基层干部腐败案件,都要向社会公开,提升基层反腐的震慑力。
推动八项规定精神“下基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党自上而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党风、政风乃至民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也必须紧紧抓住八项规定这一“牛鼻子”,紧扣严格细化落实八项规定这一“突破口”,在基层把八项规定持久深入地落实下去。治理吃请请吃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对吃请请吃习以为常,具有惯性特点。应通过持续强化纪委巡查暗访力度、群众举报力度、网络曝光力度,对基层吃请请吃之风进行一场集中专项治理,促使每一个基层干部充分认清吃请请吃的危害性,抵御住诱惑,不要因为一顿饭而葬送个人政治前程。治理工作“不在状态”问题。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工作懒散,缺乏热情,打官腔、摆官架、发官威。必须持续强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群众路线教育、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促使基层干部在理清权力与责任、做官与做事的辩证关系中自觉提升精神状态、调整工作状态。治理工作“不在服务区”问题。有的基层党员干部身为公职人员,却又兼职做企业、搞生意、干私事揽私活,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公务活动以外的领域,“拿着体制内的工资、挣着体制外的外快”。必须对基层党员干部兼职、办企业、揽私活进行大刀阔斧的清查治理,促使基层干部完成公与私的“切割”,丢掉私心杂念、断开利益纠葛,全身心投入到为人民谋福祉的事业中去。
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作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更离不开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建创新,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组织支撑,也是必不可少的组织途径。要不断开创基层党建新形态,从强化抓基层打基础入手,致力于在现有基层党建三大传统领域(农村、国企、机关事业单位)、三大新兴领域(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的基础上,顺势而为开发开创基层党建新形态。尤其要加大“融合型”基层党建新形态的探索,保证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以真正实现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对基层社会的全覆盖。要按照“扎紧入口、疏通出口”的要求推进基层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控制基层党员发展的数量及规模,注重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健全不合格党员淘汰出党机制,提高基层党员队伍整体水平。要遵循“适度输血、强化造血”的原则推进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待遇、能力和本领,致力于培养造就扎根基层、献身基层、服务基层、建功在基层的职业化基层干部队伍。
*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强化党的建设有着深刻的战略意义,是为维护党的形象威信,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所作出的战略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纪检监察理论专题调研的工作要求,洛宁县局成立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组长,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课题调研工作组,通过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发放问卷等方法,针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等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从基层工作实际出发作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
一、充分认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治党“全面”的要义所在。
基层处在党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一线和前沿,党的政策制定于中央,而落实于基层,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往往都成为党的形象和威信在人民群众心中最直观的呈现,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衡量和评判我们党,党的基层干部如果作风不实,自律不严,对党的负面影响最大,危害最深,也更容易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重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实现从严治党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全覆盖,才能真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为党的形象和威信加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历史和人民对党的执政和领导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在这一关键时期显得更加紧迫而重要。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动力源泉在基层,基层干部虽然位低权小,但作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的具体执行者,他们手中掌握着许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力,如果基层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它所啃食的就是群众的获得感,侵蚀的就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就是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基层作风公道正派,党的作风转变才能得到有力保证;只有基层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事业发展才能得到坚实支撑;只有基层赢得群众肯定,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得到巩固夯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保障。
地税部门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行政执法权限,如果地税干部不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诱惑,就会严重涣散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影响整个队伍执法的公正性,进而会导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只有坚定不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地税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水平,把党的建设作为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才能贯彻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真正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才能牢牢抓住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做好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才能更好发挥调控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