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
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最根本的是讲政治。讲政治,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思想理论武装放在党的建设首要位置,始终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讲政治,就要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把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标准,切实增强信赖*、忠于*、维护*、紧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讲政治,就要把牢政治方向,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迷、政治道路不偏。
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最要紧的是守纪律。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和最高纪律。守纪律,首先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只有学好党章、用好党章、遵守好党章,才能管好党、治好党。守纪律,就是要熟知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等在内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并严格执行,真正使纪律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泥”;就是要切实维护纪律,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中央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最基本的是懂规矩。党有党规,国有国法。懂规矩,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中形成的管党治党的党规党法,自觉把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各项活动的根本准则,以党内法规作为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是非的标准,以党内法规作为处理党内矛盾的规则,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懂规矩,就是要把守规矩当成自己立言立行立德的“生命线”,让规矩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种政治要求,要融于自身的岗位实践之中,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为党尽责、为国奉献,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让讲政治守规矩成为一种修养、境界和操守,就决不能停留在喊口号上,而是应该在牢牢树立起政治、规矩意识的基础上,时时用党纪国法、党的优良传统等对照自己的言行,在一言一行中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终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落实好讲政治守规矩必须先明确我们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去修身律己。近年来,我们的党制定了严明的政治纪律,出台了很多管用的政治规矩。这些纪律和规矩就是我们心中的“标杆”、“戒尺”、“红线”。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我对照。对照总结的“七个有之”和“五种现象”,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仍然在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醒,对症下药医治。
落实好讲政治守规矩必须以上率下,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俗话说得好:“领导带头,万事不愁”。 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专题培训班,他们是利川关键的少数。这些关键的少数尤其是“一把手”,要在实践上先人一步、在标准上高人一筹。切实做到不准信口开河、乱发议论;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慵懒散软、胡作非为;不准拉帮结派、破坏团结;不准自以为是、我行我素;不准放弃原则、回避矛盾;不准徇私袒护、放任自流。如此“示”在关键点,“带”在紧要处,方能形成人人守纪律、个个讲规矩的良好局面。
落实好讲政治守规矩,关键在于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一方面,我们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及本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另一方面,我们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我们要优化纪委工作环境;打造纪检铁军,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对违纪违规干部坚决惩处,毫不手软,绝不搞“下不为例”。通过案件查办,震慑党员干部,纯洁干部队伍,使党员干部认识到讲政治守规矩的严肃性,在群众中形成积极正面的影响力。
政治关乎党的生命,规矩影响干部作风。讲政治守规矩,实则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是党员干部永葆先进本色的重要前提,也是以良好作风和形象赢得群众爱戴、凝聚前行力量的基础性条件。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按照*“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自觉讲政治守规矩,做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维护者,做良好纪律作风的示范者、带头人。
古人云: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允许犯错干部复出,是以其认错悔错并改过自新为前提的。说到底,不是将犯错干部一棍子打死,而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当然,这里所说的犯错,并非指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而是程度较轻、影响不大、可以改正的一般性错误。那些犯下大错,属于四种形态中最后一种的,自然不在此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部犯了错,无论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是被组织处理,这都是其为犯下错误付出的必要代价,但同时也应给其彻底躬身自省、改正错误的机会。至于复出,是基于犯错干部在被免职期间的积极表现及工作需要之上的,体现的是组织的信任和爱护。正所谓,知耻而后勇,对于组织释放的善意,复出的干部当常怀感激之心,在为民服务中迸发干事创业激情;同时,常思己过,时刻把党纪国法牢记心头。
正像花草需要修枝剪叶一样,干部出了问题也要接受处分教育,这体现党纪严明,传递出纪严于法的明确信号。正因如此,对于因犯错被免职的干部,组织绝不能护犊,让其暂避风头后,换个马甲再出来。相反,被免职干部若要复出,得讲规矩,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评估。一方面,明确犯了哪些错误的干部有复出可能性;另一方面,对干部能够复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界定,并在干部重新任职前,充分参考和倾听群众的意见。武汉出台的《办法》规定,对于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或者争议较大的,暂缓任职。重新任职决定做出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向社会公开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情况。这样的限定是十分必要的。有了这样的规定,相信对提升群众参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都具有积极意义。
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之弦越绷越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对一些干部来说,之前不值一提的小问题,如今可能因此乌纱不保。而允许干部有条件复出,则为那些改过自新、知耻后勇的干部提供了继续干事创业的可能性。《论语》有云: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干部犯了错,如能诚心更改,也是善莫大焉。从这个意义上说,随着《办法》及其类似举措付诸施行并不断完善,犯错干部经过严格把关后重又复出,对激励干部队伍在干事创业中担当有为,不啻一剂良药。
教育学上有个“漏斗原理”。意思是说,对于孩子的教育,小的时候应该相对严格一些;随着年龄的增长,更多要靠自觉,因为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主张,父母的话不容易听进去,而且一些不好的习惯已经养成,纠正起来要花更大的精力、需要更多的技巧。
这个原理意在提醒人们重视启蒙教育,从一开始就定好标准和规矩。但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仅仅严在起跑线上是不够的。越是人数多了、层级多了,越要克服“差不多就行了”的惰性,从严从实要求党员和干部,一把戒尺量始终。只有让所有人都对纪律和规矩心存敬畏,才能守住底线、把握方向。
看不少腐败分子的忏悔录,常能发现一个共同点:违纪违法多从破坏规矩开始。收一条烟、拿一次红包、批一回条子、打一个招呼,看似不起眼的“第一次”,已经埋下了腐化堕落的种子。刘铁男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这样的“追悔莫及”,如声声警钟警示为官者??红线碰不得,规矩坏不得,政治上糊涂不得。
“规矩严起来了,风气好起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干部到群众普遍有此感受。因一餐饭一顿酒受处分、因收礼送礼丢“帽子”之类案例,不时在人们身边出现,引发内心的震撼。党风政风的新气象,蕴含着深刻启示:正风肃纪、从严治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就像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立规矩、守规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看看我们周围,无视规矩的不良惯性依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干工作松松垮垮,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不为组织考虑;一些人向组织讨价还价,达不到目的就发牢骚、讲怪话;还有一些人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口无遮拦,俨然自己是“特殊党员”;一些党组织“好人主义”泛滥,对违规违纪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上世纪50年代,彭德怀去东南沿海地区检查工作。临走时,当地给他的参谋送了一坛土特产。彭德怀得知后严厉批评道:“这种作风要不得,如果不制止,它就会像瘟疫一样泛滥成灾。”直到今天,这番话依然振聋发聩。“道私者乱”,纲纪废弛之下,流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大车店作风,盛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放任主义,谈何凝聚力和战斗力?
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讲规矩、以上率下,更要发挥制度效力,把规矩意识融入强管理、带队伍、正风气、干事业的实践中去。消除制度执行的死角和断层,使各项工作都置于规矩的约束之中,才能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焕发正气与活力。
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古之廉吏,从“一丝一粒”见名节;焦裕禄教育孩子,以“不看白戏”立下规矩;杨业功律己律人,用“携礼莫入”挡住送礼者。从政之路上,有防微杜渐的警醒、滴水穿石的韧劲,规矩这把戒尺就会高悬于心,“从严从实”就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