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委字〔2017〕10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国土资源部“责任落实年”活动,推动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厅党组决定2017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以下简称“学、转、促”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谈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4)5号);学习自治区党委陈全国书记关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讲话精神和系列要求;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全面领会*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系统领会*治疆方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科学思想和工作方法,深刻认识*明确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的重大意义,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真正以总目标为统领,把总目标作为总纲、核心任务、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所有工作都要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服从服务于总目标,确保各项工作都围绕总目标来展开、来谋划、来推进,不走神、不散光、不跑偏。
(二)转作风。认真落实《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解决当前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深入查找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严厉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官油子”之气、不作为之气、漂浮之气、“两面人”之气。整顿形式主义,重在解决对总目标认识不到位,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整顿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整顿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整顿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整顿“官油子”之气,重在解决推过揽功、投机取巧,欺上瞒下、八面玲珑,阿谀逢迎、拉帮结派,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问题。整顿不作为之气,重在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有唱功、没有做功,措施棚架、失职渎职等问题。整顿漂浮之气,重在解决思想麻痹、松懈厌战,照本宣科、跑冒滴漏,虚报浮夸、隐瞒实情等问题。整顿“两面人”之气,重在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方面态度暧昧,甚至与分裂分子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等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
(三)促落实。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高度警惕、警钟长鸣,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九项措施”。紧扣总目标,切实做到严打斗争、民族团结、宗教工作、民生改善、意识形态、基层基础“六个抓好”,切实落实网络、边境、社会面、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及重点要素、内地新疆籍人员“五个管住”,切实推进党的组织、群众工作、快速处置、作风转变“四个全覆盖”、坚定坚决打好维护稳定组合拳、攻坚战,努力做到“三个坚决”(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暴恐案事件、坚决遏制新疆暴恐案件多发频发势头、坚决防止新疆暴恐活动向内地发展蔓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结合国土资源部开展的“责任落实年”活动,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学习教育。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及自治区《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结合起来,与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纳入2017年国土资源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达到熟读通读、应知尽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纳入国土资源领导干部讲党课重要内容,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学习宣讲;纳入国土资源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举办学习班、报告会、座谈会、讲坛讲座,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创新学习方式,广泛运用国土资源微信平台、杂志、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体,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种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的*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自查自纠。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对照岗位职责,重点查找总目标意识是否牢固树立、维稳职责是否履行到位、维稳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四风”“四气”是否得到纠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帮助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找准找实维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坚持即知即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要直指病根、对症下药,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要结合工作调研和年度考核,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从严管理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管理制度,强化国土资源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其他领导的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组织人事及审计等部门的配合责任,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对党员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坚决防止不管不问、掩盖问题、护短遮丑,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祸害。
(四)强化监督检查。把维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综合运用暗访督导、巡察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变明察为暗访,要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综合检查组,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维稳工作政策措施变形走样等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隐患,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杀好“回马枪”,跟踪问效、一追到底、确保落实。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置对总目标认识不到位、执行纪律不到位、维稳责任不到位、维稳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所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用力,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五)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以纪律为尺子,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行为,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全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对贯彻落实*反分裂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弄棚架,妄议乱评、说三道四的;在处置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突发案(事)件过程中擅离职守、反应迟缓、指挥不当、处置不力的;在反分裂斗争中不发声不亮剑,知情不报,迟报、误报、漏报、谎报、瞒报的;在反分裂斗争中当“两面派”“两面人”,甚至窝藏、包庇、纵容分裂分子或者为分裂分子通风报信,把持、参与、组织分裂活动的;因反分裂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得力,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对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思想斗争组织开展不力,导致宗教极端思想、“双泛”思想渗透、蔓延和泛滥的;因松懈麻痹、消极厌战、心存侥幸,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社会稳定隐患,或者发生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案(事)件的;对待群众简单粗暴、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与民争利,特别是目无法纪、肆意妄为、胆敢向扶贫惠民资金伸手的,一律严肃查处、顶格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六)严肃问责追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贯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对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无论是哪一级干部、无论过去有多大功绩、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变事后追责为事前问责,对认识不到位、不坚守岗位、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在维护稳定方面存在严重隐患的,上追一级、严肃问责,对管辖范围内发生问题该问责不问责的,实施再问责。
(七)发挥典型作用。用正面典型树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标准,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选树一批忠诚履责、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踏实苦干、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宣传,大张旗鼓褒奖重用,树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鲜明导向,营造人人争先进、人人学先进、人人赶先进,干事创业、争作贡献的浓厚氛围;厅将从查处问题中选取一批案例,作为反面教材,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达到查处一人、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八)构建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经常性教育机制,坚持把*确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关于新疆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系统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的必修课,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以新的思想认识指导、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各项工作。健全完善责任机制,细化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转作风、促落实的具体责任,开列责任清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暗访明察工作要常态化、长效化,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面上问题,以优良作风为打赢反恐维稳攻坚战提供保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转变作风、维护稳定的实际成效作为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奖罚分明,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子,让不想事不干事的干部出局让位,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学、转、促”活动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开展,由驻厅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厅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学、转、促”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组,分设综合组和监督组。综合组由厅办公室、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厅机关党委(党建处)组成,由厅机关党委(党建处)牵头,负责厅系统开展“学、转、促”活动的具体实施;监督组由驻厅纪检组牵头,负责“学、转、促”活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学、转、促”专项活动的领导机构,强化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开展“学、转、促”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要有责任人、具体措施、推进时间、活动成效,要精心组织推动,确保“学、转、促”活动与年度各项工作特别是维稳工作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各级党组(党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方案亲自审定,对重要任务亲自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搞棚架,确保“学、转、促”活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把自己摆进去,一级做给一级看,积极参加“学、转、促”活动,带着政治使命学,带着作风问题转,带着目标任务促,学要学得真、转要转得实、促要落于行,敢于啃硬骨头,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赢维护社会稳定攻坚战,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让各族群众增强信心。
(四)强化宣传引导。系统各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学、转、促”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全面反映活动成效和各族群众的反响。加强网络宣传,用好厅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引导工作的覆盖面,积极营造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重要意义。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是贯彻自治区党委部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实践,是贯彻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平台,是顺应各族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为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资源保障。
(二)明确目标任务。开展“学转促”活动,基础在“学”、关键在“转”、目的在“促”,要紧紧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牢牢把握三个关键环节。一要在深入学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用*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系列重要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苦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用总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二要在转变工作作风上求突破。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股势力’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作风不实是我们更大的敌人”理念,坚决纠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要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坚持开门搞活动,倾听各族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深入查找问题、找准问题根源,着力查找“四风”“四气”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深刻剖析问题的危害和根源;要坚持对症下药、认真抓好整改,对存在的问题一条一条地列出整改措施,一项一项地抓好整改落实,立知立行、立知立改;要查处顶风违纪、形成震慑之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高悬利剑、高举戒尺,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四风”“四气”问题;要大力弘扬正气、树好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正面典型中学习经验、汲取力量。三要在促进工作落实上见实效。促进“两手抓”机制的落实,强化两套工作班子,一套班子全力以赴保稳定、一套班子集中精力抓发展。促进反恐维稳措施的落实,打好反恐维稳的“组合拳”,做到“六个抓好”“五个管住”“四个全覆盖”。促进改革发展措施的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民族团结措施的落实,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党的建设措施的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壮大党员队伍。
(三)把握基本原则。在“学、转、促”活动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学用结合、从严从实、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面覆盖原则,将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学、转、促”活动全过程,从严开展学习教育,从严纠治作风,从严落实维稳措施,聚焦总目标,从具体问题改起,着力解决思想源头问题,扎紧制度笼子,综合施策,健全以良好作风促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转变作风全覆盖、促进维稳措施落实全覆盖,做到无盲区、无死角、无空白点。
(四)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要对照该实施方案,主动认领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制定落实措施,限定落实时限,建立工作制度和台帐。要加强内部协调沟通,严禁推诿扯皮,对工作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或者承担任务在全区、地州市考核排名中处于落后状态的,由分管领导在厅党组会上说明情况,并对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本单位、本处室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提高工作效率。在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中,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文时限的规定和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时限办理;对符合规定的事项,手续、资料齐全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要坚决执行,尽快办理,不许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办结。
(六)迅速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尽快制定开展“学、转、促”活动落实方案,并于2月2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转、促”活动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厅“学、转、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落实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建设局系统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活动。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建设局系统实际,制订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