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三个层面”的推进培训会议。县财政局牵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所属单位、各单位面向干部职工层层召开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和业务培训会,使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实施内部控制的重大意义,自觉树立风险防范和底线意识,依法行权履职,形成领导率先垂范、上下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要我控制”到“我要控制”的根本转变。
二是抓住“三个三”的工作重点。抓住“三个关键”:抓住一把手、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抓住预算、收支、采购、资金、资产、项目、合同等关键业务,抓住资金分批、审核审批、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的率先垂范作用,强化对关键业务和关键环节的重点防控。前移“三个关口”:将制度、监督、惩戒关口前移,做到早介入、早预警、早处理,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控机制。强化“三个制衡”:在制度、岗位、工作等方面形成有效制衡,通过岗位分离、授权审批、归口管理、会计控制、信息公开等方法和手段,实现岗位、权责和流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强化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是突出“三个把握”的工作要求。把握三个时间点:从9月起全面开展基础性“摸底”评价,找出问题缺陷,通过“以评促建”,针对性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底前初步完成内控建立和实施工作,并持续评价和完善;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单位内控体系。把握三个文件精要:依据财政部印发的《规范》、《指导意见》、和《评价通知》三个文件提出的标准、重点和方法,全面做好单位内控建设、实施和评价工作。把握三个重点环节: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有序、有效推进。按照“三个文件“精神和财政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对单位内控开展及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是强化“三个方面”的评价考核。单位自我评价: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自我评价检查。政府目标考核,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和评价工作纳入县委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定督办通报。专项监督检查,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作为审计、纪检、财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的必查内容进行揭示和反映。对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得力、评价不过关的单位限期整改,并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9月份以来,大冶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会计工作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内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发了《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12项评价指标和填表说明,认真自评打分,逐项检查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查找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通过“以评促建”,确保在底前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要求,如期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市财政局于10月1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全市24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各派出1人参加了培训。
五是深入单位督导。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全市各对口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各单位评价结果真实、准确,推动各单位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评级,是指以内部控制评级指标体系为基准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分类分级,并对评级结果进行有效运用的过程。通过内部控制评级,可对单位内部管理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评价诊断,发现当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底前完成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评级工作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两个阶段,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
(五)坚持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如实反映单位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以确保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三、组织领导
(一)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领导小组,是大连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大连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监督指导。
组长:
刘志田大连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副组长:
刘铭大连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评级标准的拟定、解释及组织实施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办公室成员:吴艳、王政力、丁海钰。
(三)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是一项重大的管理制度创新,为此成立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级标准的研究制定、评价完善等咨询服务工作,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提升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保障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9月)
召开全市动员及实施大会,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为全面开展实施内部控制评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培训推广阶段(9月)
对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开展内部控制评级的系统培训,知晓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过程,为全面有效开展评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内部控制评价阶段(9月)
各单位可登录大连会计网,进入“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系统”,开展自评工作,并于9月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相关评价及报送工作。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体制和机制(9月)
各单位应根据内部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成立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2、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9月)
各单位应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报单位办公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后实施。
3、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9月)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内部控制评价底稿的基础上增加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其他评价指标(补充评价指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内部控制现场测试,充分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最终形成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