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惩治“极极少数”重要,管住管好绝大多数更为重要。
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各级纪委纪检组深入研究落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努力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坚强保障,为全面从严治党开创了崭新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
是基层换届选举年。广州市白云区纪委在年初就绷紧了弦:过去,白云区一些村社在换届选举时,存在参选不报名、竞选不透明的问题,拉票贿选频发,甚至出现有违法违纪嫌疑或案底的人员当选。
怎么破解换届风气监督“老大难”问题?白云区纪委下决心,一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为此,纪委在参选人信息公开、换届选举全过程公开等方面制定明确规定,还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呼吁民众参与监督。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原因,云城街萧岗经济联社及经济社9名参选人员被取消参选资格。村里一名老党员感慨:“从没见过萧岗换届风气这么严肃、和谐。”
在福建龙岩,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不良习气,可笑又可悲。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钱放在私企老板那里高息放贷,老板跑路后急得要跳楼”,“一些党员干部玩风重,沉迷于玩石、玩茶、玩字画,虚度光阴”……
为了给这些干部“治治病”“打打预防针”,龙岩市委深刻剖析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谋私逐利”“党内关系庸俗化”“工作松弛”等8个方面不良习气及其33种具体表现,提出30条纠正方法。
龙岩市纪委书记李成荣说:“纠正党员干部不良习气,就是要将纪律挺在前头,综合运用教育、倡导、制度、监督、惩处等多种方式,整治不良习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年5月,驻中宣部纪检组负责同志到某单位专题调研,发现该单位在财务和外事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风险,当场进行了面对面提醒,督促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为此,该单位先后修订了《外事工作管理规定》,出台了《驻外机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驻外机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驻外机构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7项制度。
从基层到中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经成为治党管党的利器。各级纪检部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从重点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破纪之初就给予当头棒喝。
以贵州省为例,今年1至9月,贵州各级纪委纪检组共约谈党员干部14.8万余人次,其中预防提醒谈话13.1万余人次,询问警示约谈5551人次,纠错诫勉约谈8041人次,问责处分约谈3292人次。
运用“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今年4月,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原纪委书记邱永乐在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巡查时无意中获得“线索”??石壁村委林某,正在忙着筹办女儿的婚宴,拟宴请40桌。邱永乐赶紧和村支部书记约谈林某,可林某却急红了脸,认为自己只是在家热闹热闹,没有大操大办,而且农村遇喜事相互宴请很正常。
邱永乐拿出上级纪委下发的两份通报文件,用两起干部为子女大操大办婚宴受到处分的案例“现场说法”,林某一下子明白过来,主动调整了安排,并感慨说“要不是组织及时提醒,这回真要为了‘面子’,挨了处分了!”
红脸出汗,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在很多地方,咬耳扯袖不仅成为常态,内涵还不断得到丰富。
为了使更多干部远离红线,贵州省探索“精准约谈”,分别针对“四种形态”表现形式将约谈分为四类:预防提醒、警示询问、惩戒问责和问责处分。仅今年1月至9月,贵州共有383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了问题,放下多年背负的沉重包袱,表示今后一定加倍努力干事业,更加忠诚于党。
为了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少单位在运用“四种形态”时注重宽严有度、严格执纪。
据驻中宣部纪检组介绍,运用“四种形态”时,对对抗组织审查、思想顽固的个别干部,予以加重处分;对能思想认识到位、主动说清问题、改正错误、迷途知返的同志,依规依纪给予从轻处理。
例如,一名干部存在公款旅游行为,驻中宣部纪检组组长傅自应亲自对其进行约谈。考虑到该干部情节较轻,能在组织掌握情况之前主动承认错误,主动全部退交相关费用并作出深刻检讨,决定不给予纪律处分。
专家指出,“四种形态”摒弃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二元思维定势,科学区分了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和程度,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遗患、也不一棍子打死,是对症下药、治病救人的四剂良方。
不断推进机制化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实践好“四种形态”,要紧紧扭住“常态”不放。
一年多来,广州市白云区纪委针对各种可能违规违纪的问题,陆续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基层组织举办传统民俗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以组织新兵跟踪教育名义外出变相公款旅游的通知》《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工作的通知》等多份文件。
为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制度化,贵州省委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之后省纪委发出了《关于认识落实〈指导意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通知》。
贵州省纪委书记宋璇涛表示,“四种形态”作为一种定性理念而非定量尺度,具有较大幅度的自由裁量权,“在实践时,既要注重顶层设计,突出问题导向,又要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为此,贵州省纪委明确了在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中需要把握的“四个统筹”,即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处理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四个要素,依纪依规、宽严相济。
在实践“四种形态”时,驻中宣部纪检组一开始就注重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搭建起工作平台。一年多的实践中,已建立起主动联系机制、干部任免沟通机制、通报事项机制、文件材料报送机制、活动会议机制、驻点办公机制、请示报告机制等八项机制,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执纪效果。
各级纪检干部普遍认为,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一定要通过机制化、制度化探索,把工作推向常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实践‘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的长期任务。”傅自应说,下一步,应该着重研究完善实践“四种形态”的党内法规,并从中央层面研究制定实践和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性意见,从而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格局。
十八大以来,*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所谓“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治党”历来是党始终坚持的一大优良传统,也是党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延伸,体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但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 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 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