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党员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3-07-24 08:45:32文/高考志愿库

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通过注重宣传教育,培养自律意识;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预防体系;组织专项清理,规范领导行为;明确廉政职责,完善监督机制;积极查处案件,惩治违纪行为等工作,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取得了较好地成效。但是,从近几年市内外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一些社会现象来看,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高度重视。

一、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最近,我们组织专门调研组,就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我们感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上出现不廉洁的问题较多。当前,仍有极少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职务),异化为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将权力私有化、商品化、特殊化、家长化。尤其是在住房、车辆配备和通信工具等职务消费上出的问题较多。从我们去年查处和查实的32件信访件中,涉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方面违纪的信访件就有28件,其中,领导干部多占住房的有22件;用公款配备、更换手机和其他通信工具的有2件;超标配备小汽车、公费旅游、公款娱乐的有2件;其他职务消费上的违纪案件2件。

(二)领导干部纵容子女亲属利用其权力和职务影响谋私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大量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表明,许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中风倒地”,是栽在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教训可谓惨痛。从案情分析看,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和违法犯罪的手段各异,方法各不相同。有的“夫妻联手”捞钱,走起了“夫人路线”,丈夫当官掌实权,妻子在家受贿忙,夫妻同流合污,心照不宣;有的领导干部“父子同谋”,直接挪用公款为子女提供资金支持,还利用职权授意有求于己的个人或单位,照顾子女公司的业务;有的则直接插手土地流转、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和从事中介等经济活动,以老子的权力作后盾,其子女从事着无本万利的生意。我市查处的新建县原县委书记魏朝和的儿子魏仲明利用父亲的影响,在干部调整、土地转让、工程承包等方面到处插手,充当掮客借机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正说明这一点。有的领导干部不但平时疏于对配偶、子女及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而且对“身边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采取放任、纵容甚至庇护的错误做法,为身边的秘书、司机、警卫等充当“保护伞”,相互依赖,巧取豪夺。有的领导干部在子女或亲戚的工作安排、提干等方面,互相照应,“礼尚往来”,你安排我儿子,我安排你女儿,互惠互利,皆大欢喜,最后都成了“赢家”。

(三)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和有价证券的行为屡禁不止。近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问题都开展了专项治理,应该说成效是明显的。我市连续几年在全市进行了专项治理“红包”、“小金库”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559人次上交“红包”170余万元,清理“小金库”165个,金额1400余万元。从全市情况看,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时间不长,阶段性成果比较明显,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来看,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事仍然存在,他们把权力异化为捞钱的工具,疯狂地攫取金钱。

(四)干部人事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地方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触及不深,硬性约束不强,未能从根本上遏制干部人事上的不正之风。从一些案例和社会现象看,有的地方主要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干部政策,在选人用人上不看政绩看关系,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人用人上个人说了算,或以打招呼替代组织推荐,或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或以势压人,把个人意见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把手”在干部人事问题上的不讲公正和独断专行,极易诱发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

二、领导干部为政不廉的主要因素

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腐败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们既有社会从众心理的驱使,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参与一些与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又有改革年代的诱惑,在金钱、美色的迷离里乱了方寸;也有个人素质低下,封建意识浓厚,在利益驱动下忘记了党的宗旨、信念,堕入了贪婪的欲海等原因,但从廉洁自律方面来分析,我们认为至少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共性原因:

一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思想不端正,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忘记了党的宗旨、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衰退,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从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上出现不廉洁的案子来分析,问题就出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上,对个人要求不严,为了自己的享乐而毫无顾忌大肆攫取。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已有够标准的住房,为了享受,他硬是要欺骗组织多处占房。有的领导干部组织上给他配备了标准的公务用车,但他就是要讲排场比派头,超标为自己配备小汽车。还有的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身为领导干部吃点、喝点、拿点不要紧,上升不到腐败问题。”而事实告诉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往往是从吃点、喝点、收点、要点等小事开始的。思想防线一突破,胃口就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壮,久而久之,就会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教训值得深刻记取。

二是制度不完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从查处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领导干部违纪,除了其本人的原因外,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不完善所至的。比如我们在治理“官本位”的问题上,方法不多,制度不严,致使有些领导干部受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意识影响较深,自己一旦升迁就玩起了“夫荣妻贵”、“光宗耀祖”,“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当官不为财,请我都不来”等腐朽思想的那一套。于是,他们平时忙于日常应酬,放松学习,丧失信念,心里失衡,特权思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开始萌生作祟。部分意志薄弱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政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为满足超前的高消费,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大捞黑钱。其自身违纪违法的同时,也影响和带坏了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是监督不力。监督机制软化,监督不力,使廉洁自律方面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纠正。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在运作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以致独断专横,忘乎所以,不守纪律,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形同虚设。比如有的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工程,搞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俭取钱财,下面的干部照着领导的“套路”干起了违法乱纪的事。这样一来,就使得群众的民主政治观念淡化,畏惧监督;班子成员内部求和,回避监督;制约机制不全,缺乏监督;具体情况复杂,难以监督。

四是惩处力度不大。主要表现为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缺乏系统的规范,尤其是在惩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方面的力度不大,有些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尽管被立案查处,但一般都是从轻发落。从各地的实践看,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出了问题,多是采取治病救人,既往不咎,诫勉谈话的办法,这样就导致有些人胆大枉为。一些为政不廉行为属“一对一”活动,不易发现,往往到严重违纪违法方才暴露出来。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对策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要治理和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注重预防。加强对干部的学习教育,不仅加强法纪法规条文的学习,还要通过一些典型的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教育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对送来的“红包”能果断拒绝,教育还能促使我们的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二)要深化改革,体制创新。通过完善配套制度,严肃政纪,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行为的落实。随着源头治理腐败工程的整体推进,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福利待遇、各种补贴必须实行货币化改革,方能阻断腐败的滋生。一是对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核定领导干部的交通费补贴标准,取消燃油费、修车费、租车费支出项目;二是对公务接待实行货币化改革,按照领导干部的职位、职级确定标准,包干使用,同时杜绝转嫁负担给基层单位的行为;三是统一公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发放标准、发放项目,遏制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标准不一,苦乐不均的现象。四是要推进党内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按照“废、改、立”的要求,全面清理现有的法规制度,制定一套完备的廉政法规以及配套的罚则,增强可操作性;五是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激励机制,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三)要严格党纪法规,强化监督制约。通过强化监督来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首先,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产生腐败最关键作用于“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如果“一把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那就不会有腐败现象发生。因此,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使“一把手”时刻处在有效的监督之中,解决好监督中的“盲点”,有效防止领导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其次,要充分发挥领导集体内部的监督作用。因为同一级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了解多,知内情,最具有发言权的是班子成员,最好的监督也是班子成员,也能做到针对性和预防性。要做到这些,关键是上级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下级班子成员,使他们经常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进行检查、反省,做到班子成员之间对存在的问题互相提醒,互相支持,互相制约,领导班子成员中,如果有违纪违规的,班子成员中的每一位领导都有责任阻止他们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这样才能使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有效到位。再是,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的进程,除了涉及党内秘密之外,其它都必须予以公开,如:发展思路、目标、举措、群众关注的重大决策,政府的收入支出,重大资金支出,工程承包等,确保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让领导干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要从惩治入手,加大治理力度。领导干部出现腐败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产生,从根本上来剖析是利益的驱动使然。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惩治和管理力度,既是治标也是治本的有效办法,通过增大腐败成本的办法,达到遏制腐败的目的。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从客观上有这样那样的原因,比如对一些违纪现象惩治不力,导致有些违纪人员蒙混过了关,但是说到底,是主观上和内因上起了最关键的作用。因此,我们还要把案件查处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对于那些一意孤行,非要违反制度的,要按照党纪国法严格追究责任。

总而言之,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分析研究思考,我们要按其规律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把工作推向深入。

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二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国土资源系统加大了对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加大了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了系统内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但从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的社会效果和一些典型案例来看,由于受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消极腐朽思想的影响,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职务消费上出现不廉洁的问题较多。当前,仍有极少部分党员干部,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职务),异化为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将权力(职务)私有化、特殊化、商品化。表现较为突出是极少数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于对他们缺乏有效监督,造成了他们利用主管人、财、物的便利,把单位当作自己的“家”,吃、喝、拉、撒全靠它。既然我是单位“一把手”一切交给“公”安排。出门有公车,抽烟有公烟,喝酒有公酒,生活花销基本上由公家承包。有个别领导出于个人生活爱好,专抽名牌烟,专喝名牌酒。可以说是非名牌的消费品不用。群众很形象地对这种职务消费上的腐败有句顺口溜“干部廉不廉,看他喝酒抽香烟”。

二、利用其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谋私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我局加大了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从被查处的案件中分析得知,利用其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的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尽管他们在谋私利的过程中,手法各异、方法不同,但最后结果都是一样,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他们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承建工程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有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他人建房名义,取得多处住宅用地,并将取得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展,规避了经营性土地必须招拍挂,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有的为了达到建私房的目的,将私自购买农村村民的土地,假借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签订购买协议,通过“合法”的手段,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些违纪行为,尽管在谋取私利上的表现形式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一已私利铤而走险,最后“中风倒地”,教训可谓深刻。

三、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行为屡禁不止。最近几年,省厅、市局通过对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特别是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清理后,党员干部收受“红包”行为有所收敛。但从现实生活来看,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现象仍然存在。他们明目张胆的接受利益当事人的“红包”有所禁忌。但利用传统节日端午、中秋、年的机会,接受基层单位送的“红包”似乎是心安理得。虽然,当事人在接受这些“红包”时,也会说一些这是不正之风的套话,但碍于情面,在法不责众的心理支持下,还是毫无顾忌的收下了基层单位逢年过节送的“红包”。

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这些腐败行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们既有社会从众心理的驱使,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参与一些与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也有个人廉洁自律意识低下,忘记了党的宗旨、信念,堕入了贪婪的欲海等原因,但从廉洁自律方面来分析,存在以下几方面共性的原因:

一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一些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思想不端正,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忘记了党的宗旨,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衰退,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膨胀。从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在职务消费上出现不廉洁的案件来分析,问题就出在党员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上。比如:极少数党员干部总认为我身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吃点、喝点、拿点是生活小节,上升不到腐败问题。而事实告诉我们,“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甚至犯罪,往往是从生活小节不检点开始,思想防线一旦突破,胃口就越来越大,胆子就越来越壮,最后发展到毫无禁忌的索贿受贿,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二是制度不完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从我局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看到,党员干部违纪,除了其自身的原因以外,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不完善所至。比如,我局原单位主要负责人抱着“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的腐朽思想,利用兴建国土资源所办公楼的机会,借机敛财,被党纪国法给予了惩处。这个事例说明如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发挥干部职工的监督作用,就完全可以避免类似违纪案件的发生。

三是监督不力。监督机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置于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纪检监察人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较为常见。特别是在党内缺乏对“一把手”有效监督机制和监督手段,使廉洁自律方面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纠正。表现较为突出的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利用主管本单位人、财、物的方便忘乎所以,不守纪律,以至于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由于“一把手”的贪婪,导致班子内部成员也上行下效,干起违法乱纪的事情。这样一来,就使得群众的民主监督观念淡化,畏惧监督;班子成员内部求和,回避监督;制约机制不全,缺乏监督;具体情况复杂,难以监督。造成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形同虚设,败坏了党风,败坏了单位风气。

在调研中,笔者认为,要治理和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应在“四要”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注重预防。常言道:是非明于学。要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必须自觉把学廉育廉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使廉政教育真正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当前,在学习中要注重解决“六种现象”以增强学习效果。即:学习不及时,教育不经常,知之不系统,个人不愿学、不善学、不深学。另外,还要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常敲警钟。教育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二要深化改革,体制创新。通过完善配套制度,严肃政纪,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促进廉洁自律规范行为的落实。当前重点是要解决三个关键性问题,一是增强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贯彻落实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的规定。二是廉洁自律需要从“头”做起。一方面抓好单位、部门的“头头”,使他们能用心尽力抓预防工作,自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抓好事前的防范工作。凡事始先都要有预防对策和监督方法并认真实施。三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制定一套完备的廉政法规以及配套的处罚办法,增强依法行政的威力,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三要严格党纪法规,强化监督制约。首先,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使“一把手”时刻处在有效的监督之中,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其次要发挥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作用,赋予部门纪检监察具体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使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也要注意发挥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做到互相提醒,互相支持,互相制约。再次要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营造透明度高、公平性强、方便群体的监督平台和通道。

四要从惩治入手,加大治理力度。加大对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惩治力度,既是治标也是治本的有效办法,通过增大腐败成本的办法,达到遏制腐败的目的。因此,仍需把案件查处作为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重要手段来抓,对于那些一意孤行,非要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威信,增强纪检监察机构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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